5月13日,浙江省发布重要文件《有关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工作的通知》。
文件对浙江省未来医药产业的走向,医改的主要内容做了诠释,本次文件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浙江的省带量采购,即将开始。
开展省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2020年9月底前,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部分用药量大、金额比较高的药品开展带量、带预算采购。动态调整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产品,建立在线交易产品进退机制,鼓励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愿进入平台采购。
文件要求,试点地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于2020年7月底之前出台试点实施方案。
就区域带量采购来说,浙江省的金华市已经先行一步试点,其结果或会对整个省的带量采购模式带来启发和示范意义。
2019年11月,金华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金华市第一批药品带量采购的公告》,共涵盖了29个大品种,头孢曲松钠、阿卡波糖、缬沙坦……
对于第一批带量采购目录的形成,官方表示是根据2018年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上采购数据,按同通用名(规定剂型、规格、质量层次)采购总金额排名前列的药品(剔除国家4+7谈判药品、国家监控目录产品等),统计2018年的采购量,测算2020年预计采购量(按2018年度采购量的60%统计)。
除了确定采购目录和采购量外,金华市也对价格做出了下调的要求,进入目录的产品,无一例外都要降价。文件显示,以先行浙江省医保支付标准计算,药品降幅不得低于10%,本次报价不得高于金华市所有医院的实际采购价格。
如果企业不按降幅报价入围,未来使用量会强制降低50%。文件明确,如果有品种没有企业入围,鼓励市采购联盟成员单位选择优质低价的可替代药品。同时要求市采购联盟各成员单位减少没有入围企业品种上年度使用量的50%。
浙江省此次未出台省带量采购的细则,但已经确定了此次医改的具体试点城市:经各地推荐、省级确认,确定桐庐县、慈溪市、瑞安市、湖州市(包括市本级和县区)、海盐县、诸暨市、义乌市、永康市、开化县、舟山市普陀区、玉环市、遂昌县为“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试点。
某种程度上,金华市的品种选择、采购量确定和降价要求,可能会对即将试点出台的省带量采购细则带来影响。
目前,已有湖南、河北、福建、江西、安徽、山西等省份、三明联盟、济南、菏泽、义乌、武汉、濮阳、金华等区/市级均开始探索地方带量采购。在督促新带量采购结果落地的同时,国家也在积极推进省级药品和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具体要求中,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药品和高值耗材开展带量采购,其他省份也要积极跟进。
国家集采+地方集采,织成了一张大网,基本涵盖了医药市场主流用药。
公开资料显示,未来,国家集采计划将由国务院来制定政策,国家医保局进行具体执行。目标是将医院采购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前160多个品种作为未来集采的重点,计划再搞三年,再做5-6批。考虑每批至少保证25个品种——针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每个品种至少有三家以上通过的仿制药,就会自动启动国家集采,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品种就由地方来做组织采购。
就目前来看,地方探索带量采购的品种都有较大不同,比如山西省全部品种均为注射剂;武汉市纳入了常用抗生素、胰岛素;抗菌药、抗癌药、重点监控品种进入安徽省带量采购方案;福建省确定对14个未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开展带量采购工作…
也就是说,省带量采购不局限于是否一致性评价,量大、价高、竞争充分的就有可能优先纳入地方集采。
虽然各省带量采购的降价要求不一,但全国范围内的铺开,意味着一批主流用药,无论是否过一致性评价将面临着不得不降价、甚至价格联动的命运。
业内曾有观点表示,带量采购是药企安全销售,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机会。因为国内药企与大型跨国药企在专业推广方面差距过大,带量采购恰恰规避了国内药企的营销弱项,保证销量,扩大市场。
因此,在带量采购洪流的冲击下,如何积极配合政策,顺势而为,是每个药企需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