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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医保目录调整最新进展!271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
医改专题 中国医疗保险 2021.08.04 2088

7月30日晚间,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公示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药品及信息的公告》(简称《公告》),显示共有271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至8月5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对公示药品的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形式审查结果进行监督。


271个药品通过新版医保目录初步形式审查

国家医保局介绍,2021年7月1日9时至2021年7月14日17时,共收到企业申报信息501条,涉及药品474个。经审核,271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目录外药品中,2016年以后新上市的药品占93.02%。

梳理“2021年医保目录调整通过初审的申报药品名单”可以看到,“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共179个,其中160个属于“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13个属于“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6个属于“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药品”。“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共99个,其中,“将于2021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且按照协议需重新确定支付标准的独家谈判药品”有74个;25个属于“在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且企业主动申报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

(注:“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中有7个品种同时符合2个申报条件,每个申报条件统计时单独计入,整体统计时已予以合并)

而名单中所提出的“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 ”和“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则是依据国家医保局2021年6月30日发布的《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其中具体列出了每个类别下需要申报的品种范围:

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 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可以按程序提 出申报:

1.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下同)期 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2.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国家药 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3.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 订版)》的药品。

4.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药品。

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 条要求,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内的药品,可以按程序 提出申报:

1.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到期,且按照协议需重新确定支付标准的独家谈判药品。协议有效期包括谈判协议 有效期和续约谈判协议有效期。

2.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谈判药品和目录内其他药品。


形式审查的目的是什么?通过审查是否意味着已经进入目录?

自施行申报制以来,国家医保局都会根据当年的《工作方案》,明确申报条件,各申报主体依据条件自愿申报。为确保所有申报的药品都符合条件,有必要对药品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包括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安排,国家医保局也会就一些资料的真实性向有关方面进行核实。本次公示就是形式审查的其中一个环节。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解读,一个药品通过了初步形式审查,并不表示其已进入医保目录,仅代表经审核该药品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初步获得了参加下一步评审的资格。按照《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目录调整包括准备、申报、评审、谈判、公布结果等多个阶段。形式审查仅是申报阶段的一个环节,一个药品顺利通过形式审查后,后面还要经过诸多环节,只有顺利通过调整工作的所有环节,才能够最终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值得注意的是,名单中出现了一些目前市场价格较为昂贵的药品。对此,国家医保局表示,一些价格较为昂贵药品通过了初步形式审查,仅表示经初步审核该药品符合申报条件,获得了进入下一个调整环节的资格。这类药品最终能否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还要接受包括经济性等方面的严格评审,独家药品还要经过价格谈判,谈判成功的才能进入目录。


公示结束后,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

按照6月30日公布的《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目录调整包括准备、申报、评审、谈判、公布结果等多个阶段,形式审查是申报阶段的一个环节。这意味着,药品顺利通过形式审查后,后面还要经过诸多环节,才能最终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公示结束后,国家医保局将按程序处理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确定最终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范围。同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后续工作。

附: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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