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关于我们

药促会简介 资质证书 协会章程 机构设置 医药创新科学委员会 协会领导 第十一届理事名单 第十一届监事名单 专业委员会 国际组织成员 IFPMA ICH 工作组专家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简述药品新政
当前位置首页关于我们

来源:生物制品圈 2018-1-5


2017年10月8日将是中国制药行业的一个新起点,因为这一天向社会公布了让中国医药行业甚至全球医药产业为之震撼的医药政策,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简称两办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此次意见正逐渐和国际趋同、接轨,有助于医药行业集中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药品医疗器械水平,为今后发展指明了原则性方向。

虽然国人基本可以同步享受国际上的新药产品,但相对而言,我国远远比不上欧美日这些发达国家,全球创新药物进入中国有着严重的滞后性,2004至2014年内,美国获批了291个新分子实体(new molecular entity,NME),只有79个成功进入中国,而且这不到30%的新药需要经过漫长的审批过程,这个过程对于患者而言,就是生与死的距离。同时,在中国进行的与癌症相关的临床试验研究项目较美国少之又少。这导致政府每年花70-80%的大量资金在给国外的制药企业买单,为了这笔巨额资金不外流,我们就必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有能力与国外好的药品竞争。所以必须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集中技术,集中资源,进行新药研发,提高药品质量,才能满足公众需要,提高产业竞争力。

 

最近出台了很多文件,2017年10月8日后,一系列法规文件铺天盖地而来,所有文件都是围绕两办意见这个核心,具体法规文件和指导原则见下:

两办意见提出的鼓励医药创新的措施,主要集中在5大方面:改革临床试验管理,优化审评审批,加强创新权益保护,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技术支撑的能力。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其中值得一提的主要有四点;(一)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实行备案管理具备临床试验条件的机构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网站登记备案后,可接受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委托开展临床试验,不再是有GCP认证后才能进行临床的,且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的基本信息将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查阅、监督。(二)临床机构可由第三方评估。临床机构是否具备临床条件进行评估认证的标准由国家定,注册申请人可聘请第三方来检查评估,这就解除了行政监管,市场自由运作,会更高效同时保证质量。(三)优化临床试验审批程序。临床试验期间,发生临床试验方案变更,重大药学变更或非临床研究安全性问题的,注册申请人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送审评机构。发现存在安全性及其他风险的,应及时修改临床试验方案、暂停或终止临床试验。保证有好的监管过程,才能保证有好的质量。(四)严肃查处数据造假行为。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存在真实性问题的,应及时立案调查,依法追究相关非临床研究机构和临床试验机构责任人、虚假报告提供责任人、注册申请人及合同研究组织责任人的责任;拒绝、逃避、阻碍检查的,依法从重处罚。加快上市审评审批

而两办意见最大亮点就是解决药品注册申请效率问题,加快上市审评审批,为加强药品注册管理,加快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的研发上市,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的矛盾。

 

(一)特殊药品审批。对于临床急需药品的审批和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的药品审批,以及公共卫生方面急需调用的药品审批,都是可以进入加快的绿色通道,对于罕见病治疗药品可以提出申请减免临床试验。

 

(二)严格管理药品注射剂审评审批。目前市场上有些药品有各种口服剂型和各种注射剂型,剂型很多,这一制度打破原有的注射制度,建立新的注射制度,现在原则是能外用不批口服,能口服不批注射,能皮下注射不批静脉注射。对于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注射用无菌粉针之间互改剂型的申请,无明显临床优势的不予批准。严管注射剂这个原则未来会得到彻底执行,将会淘汰很多老品种药品,限制无优势剂型药品上市。(三)实行药品与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关联审批。药包材、药用辅料关联审评审批政策是一把双刃剑,这方面与太多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之前只要对原辅料和包材供应商审核即可,以后若需要变更工艺或变更处方,企业要为自己选择战略性的供应商,证明选择的辅料符合自己的使用要求,然后进行关联审批,未来能够进行联合申报的战略性的供应商也会成为企业间的核心竞争力。(四)经典名方类中药,按照简化标准审评审批。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鼓励发挥中药传统剂型优势研制中药新药,加强中药质量控制。(五)建立专利强制许可药品优先审评审批制度。建立专利强制许可药品优先审评审批制度,当公共健康受到重大危害时,启动强制许可程序,保证公共安全。加强创新权益保护

深化改革鼓励创新,满足公众用得上、用得起的新药好药,满足临床急需用药,归根到底要依靠创新,同时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推动企业提高创新和研发能力。(一)明确提出“专利链接、专利期补偿、数据保护” 这一系列举措,“药品专利链接”就是把药品的审批和专利关联起来,在药品审批过程当中,如果发现有专利侵权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裁定解决,可以把专利纠纷和侵权风险解决在药品上市之前;“专利期补偿”是指专利药品从研发开始到最后上市,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占用了专利权人时间、减损了专利权人权益的,监管部门对占用的专利时间给予一些合理补偿;“数据保护”指药品注册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时可同时对自己试验数据保护提交申请,扩大保护范围,不只保护专利,且数据保护期内不会批准其他申请人同品种上市申请。对那些没有创新能力、主要生产仿制药的中小药企来说,凛冬已至。(二)促进药品仿制生产。要人民能吃上价格合理的国产好药,扭转现在的医药消费状况,让这笔巨额利润给我们本土企业来赚,还要解决上市产品与国外产品存在的差距问题。促进药品仿制生产与鼓励创新同样重要,完善相关研究和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支持生物类似药、具有临床价值的药械组合产品的仿制,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三)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鼓励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新产品研发和已上市产品的继续研究,持续完善生产工艺。允许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前提下申报临床试验。单位可以规定或与科研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数额和时限,调动科研人员参与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四)支持新药临床应用。完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谈判机制,及时按规定将新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持新药研发。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疗效明确、价格合理的新药,这是最终目的,支持研发是为了惠民。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推动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全面实施。与欧美、日本等药业发达国家不同,此前我国药品管理实行的是生产许可制度,即申请药品批准文号的单位必须是药品生产单位,这产生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产生很多僵尸文号,僵尸企业,现在拥有药品技术的研发机构、科研人员也可以申请上市许可。2016年10个试点省市对此制度试点,明显推动研发创新和研发成果产业化方面成效。此项制度大大激发了研发机构的积极性。(二)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律责任。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并获得药品上市许可后,对药品质量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承担法律责任,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须分别对药品临床前研究和医疗器械设计开发、以及临床试验、生产制造、销售配送、不良反应报告等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三)开展药品注射剂再评价。根据药品科学进步情况,要求开展上市注射剂再评价,力争用5至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已上市注射剂再评价工作。这比口服制剂一致性评价来的更猛烈,有些企业不只过不好今年这个年了。中国开始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后,已经积累了很多药品再评价监管经验,这将导致对中药注射剂的安全再评价会步步推进,第一步要整改的就是中药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可谓真正的末路来临。(四)规范药品学术推广行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将医药代表名单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备案,向社会公开。医药代表负责药品学术推广,向医务人员介绍药品知识,听取临床使用的意见建议,销售药品按非法经营药品查处,非法经营一定数量要判刑,所以未来市场是要用质量打拼出来的,不是利益和回扣竞争了,这对很多缺乏安全性药品的企业影响是非常大的。

提升技术支撑的能力其中我们主要关心以下三点:(一) 完善技术审评制度。完善审评项目管理人制度,即按项目从头到尾审评,如若项目出问题要追究项目管理人责任,将责任落实,完善审评机构与注册申请人会议沟通制度,这一点对企业来说非常需要,以前只能等待结果,现在企业药品注册专员可以跟审评机构沟通,给企业话语权,审评有问题时企业可以参与解决,遇到不好解决的问题时可以找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判,审评非常公平和透明。还会组建以临床医学专业人员为主,药学、药理毒理学、统计学等专业人员组成的药品审评团队,负责新药审评。这些制度对企业大有利好。(二) 落实相关工作人员保密责任。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受理审查、审评审批、检查检验等监管工作的人员,对注册申请人提交的技术秘密和试验数据负有保密义务。此前保密工作一直落实不好,现在违反保密义务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 落实全过程检查责任。药品医疗器械研发过程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检查由国家监管部门组织,省级以上监管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检查,市县两级监管部门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过程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结尾话语:

 

改革的决心可见,改革的内容已经提出,具体很多制度还没出来,未来到底怎么走,要走多久,这些都是未知。

 

政府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每次改革中总有受伤,国家要消灭“小、散、乱”,集中技术,集中资源,进行新药研发,提高药品质量,那么未来人才就会集中到有优势的企业,本土制药企业少了,制药人员会不会部分失业呢?为了让老百姓能够吃上药,吃上安全药,药品价格会越来越合理,制药人才的薪水会发生什么变化呢?还是国家不再对外巨额支出了,企业利润高了,优秀人才的薪水会升高呢?大量竞争力差的药企会转型做食品和保健品,或其他行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