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药店 2015-9-2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发布《执业药师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通知显示,《执业药师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联合中国药学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共同起草。规范共30条,涉及处方调剂、用药咨询、药物警戒和健康教育,是直接面向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执业药师在执业过程中所要遵守的最低要求。对于处方调配的过程、用药跟踪等都进行了说明,明确了执业药师在药物安全监护中的重要作用。
《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表示,“咨询服务应当以当面语言交流为主,同时尽可能提供书面资料。”
《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
http://news.pharmnet.com.cn/news/2015/09/28/429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