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药招信息网 2015-05-20
1、北京卫计委设立招标平台,从招标主导者变为监督服务者;
2、强化医疗机构在采购中的主体地位,此次采购主体很有可能以各种“医联体”的形式进行;
3、按照药品类别分批次完成本市药品阳光采购实施工作;
4、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列入阳光采购范围的产品实行全品种网上采购;
5、建立医药产品数据库,推动采购编码标准化,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6、“阳光采购”试点朝阳区和延庆县,药品采购交易新系统正在这两试点进行试运行,待数据系统完善后相关“阳光采购”的实施细则会公布(没有征求意见的阶段);
7、“阳光采购”方案预计在上半年内开始启动(估计6月份);
8、北京市药品采购中心会搜集各个生产企业的全国最低价,为议价提供数据资源,医疗机构会在全国最低价的基础上进行议价(目前北京市场10000多个品规药品,已经有6000多个是全国最低价);
9、“阳光采购”的方案会导致不同医院出现不同价格,同一城市不同价格,通过信息公开,药品最低价会在一段时间后透明,届时再次实施同城同价的政策;
10、低价药的价格将完全交由市场调剂,政府会不限制不提倡低价药价格的调高;
11、药品招标采购地位稳固,招标主流是降价;
12、四大招标趋势:不断降价,没有最低只有更低;药品价格全国联动;加速二次议价势不可挡,或将全国蔓延;招标管制受质疑,新的监督体系即将形成;
专家建议:在当前的环境下,要做好工作就必须认清政策,低头拉车同时必须抬头看路;建立正确的招投标管理理念,构建自己的招投标管理体系(投标价格体系);要做好项目管理,要做好政策运用(时间节点、成本核算);提高企业和政府部门、政府官员、医院临床专家沟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