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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正在逐步走向成熟——读医改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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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药促会               作者:宋瑞霖               2012-4-9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划》)。通过规划我们可以看到关于基本药物的相关制度已经发生了静悄悄的变化,值得关注。

建立基本医疗制度是《规划》的核心内容,而基本药物制度是基本医疗制度中最重要的部份。《规划》通过对三年医改的总结,对现行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且一改过去医改文件很少提及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的惯例,明确提出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提高药品创新能力和水平。说明政府已经将医药产业发展纳入了整个医改范畴,这是实施新医改以来的最明确的一次。三月初中国药促会联合三个医药行业协会报送给国务院医改办的《关于改革和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制度的建议书》(以下称建议书)中明确提出,医药产业的发展目标与国家医改的目标是一致的,同为利益共同体。一个成熟、良好、规范的医药产业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走向成功的重要支撑!决不能将医药产业发展置于医改的对立面!从《规划》的表述看,国务院显然已经接受了这一意见,使“十二五”期间的医改工作向着更加平稳和扎实的方向推进。可喜可贺!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重点是巩固完善。同时针对各界一直以来对基本药物制度特别是招标采购制度的诟病,《规划》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一)进一步明确政府对基本药物的筹资责任

《规划》除了继续要求地方政府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之外,首次明确中央财政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后对地方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并纳入预算,反映出中央财政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筹资主体地位,对基本药物的筹资有了责任担当,力求减轻地方财政对基本药物筹资的负担,保持筹资持续性的决心和承诺。

(二)拓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

《规划》明确提出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表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已经从各地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另外,《规划》提出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这是支持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尝试,也是在村卫生室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的有益探索,为在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推广使用基本药物奠定基础。

(三)明确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思路

《规划》明确规定要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减少使用率低的药品,保持合理的基本药物数量;并且要求基本药物只能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增补,不得将增补权限下放到市、县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反映出国家保持基本药物制度相对公平、统一的发展思路。中国药促会之前递交给卫生部的《中国国家药物政策基本框架研究》课题的报告中相关内容与这一调整思路是一致的。我们在报告中指出: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存在儿科、慢性病药品短缺,而抗心律失常药物(尤其是钠离子通道抑制剂)收录过多的问题。

(四)指出了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制度的方向

1、《规划》明确提出要在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和评标办法。其实中国药促会与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早在2010共同承担的卫生部与工信部有关司局委托的关于药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课题研究成果早已上报给有关部门,其主要内容关于基本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和评标办法。该研究成果在被束之高阁一年多后有望重新启动。

2、中国药促会在建议书中明确指出,在各省基本药物招标中出现的一些产品“低于成本中标,直接冲击药品质量安全网底,给医疗安全带来潜在风险。”“既要将虚高的药品价格降下来,也要杜绝药品价格虚低、扰乱正常医药市场秩序的行为,以防出现药品质量风险。”此次《规划》明确提出既要降低虚高的药价也要避免低价恶性竞争,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供应及时。这是国家以文件形式首次确认当前既存在“药价虚高”同时也存在“药价虚低”。这表明对造成“药价虚低”的原因及所带来的危害,国家已经开始有了清醒的认识并希望通过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予以解决。

3、中国药促会在建议书提出:目前我国制药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药品内在质量标准和临床疗效存在着客观差异,因此,我们建议采取分级招标的方式,强制设定经济技术标总得分等级层次。此次《规划》明确提出:对已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在定价、招标采购方面给予支持,激励企业提高基本药物质量。这一规定是对我国医药产业存在质量分层现状的承认对避免在实践中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常现象具有非常正面的意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规划》通过完善药物政策来实现保障医改事业和促进产业发展并重。尽管《规划》中仍然坚持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中采取“双信封”制,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的一些问题也未完全涉及,但显而易见的是,此次在《规划》的制定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注意倾听了各界的声音,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思路,采纳了一些合理化建议。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增加与医改各相关方的交流和接触,国家的医改政策就会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拥护,从而达到既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