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药云端信息 2014-10-16
北京昨日出台《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参看昨天推送的关于北京医改的报道),与金字塔型分级医疗体系改革、医疗行业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相伴随的,还有价格、医疗保障体系等补偿机制改革以及监督治理体制改革。
这其中,最值得医药人士关注的是医保谈判定价方式,或将挑战现行的药品招标制度。过去药品定价权,除了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零售价外,就是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的各省市的药品集中采购。最高零售价是药品的一个天花板价格,具有指导意义而无结算功能。真正在发挥药品交易中发挥作用的是由招标产生的中标价格。
然而,这其中,负责为政府定价品种(医保)埋单的人社部门、以及药品使用单位--医疗机构却被排斥在药品定价权限之外。前者顶多具备医保的报销审核功能,而后者,则被动接受药品及其价格。
北京市的医改,将赋予更多话语权给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参与到药品定价的过程中。而如果这一方式得以落实和推行,那么我的问题来了,医保和卫生部门哪家强?药品招标制度何去何从?
从近年来的医保管理和药品定价的政策研究推演来看,以上问题绝非无关痛痒。从卫计委和人社部争夺三保合一管理权的前前后后来看,无论谁家获得了管理权,医保控费是基调。而其实现的可能方式之一就是以医保基金规模量入为出,来编制报销预算,并强化医保审核。而审核的范围已经从医疗机构下沉到医生的处方,并制定了详细的监管机制。
既然审核机制已经这么严苛,掌握医保支付权限的部门并不会停止改革的脚步,下一步,必然是介入或干预药价形成,与药品供应商谈判确定药价,则成为了应有之选。几年前,北京就实行了医保预付制改革,当时很多人说难难难不可能,现在不是也基本覆盖了全市范围?
药品招标实施了十多年,是到了改革的时候,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走上前台,现有的药品销售模式也会遭遇很大挑战。在医保处方的严厉审核下,医生用处方换取利益的冲动必然会遭到遏制;而固有的药价形成方式已经变化,药品利润空间势必会被大幅压缩,临床销售靠拼费用的方式估计再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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