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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瑞霖执行会长一行赴青岛调研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产业资讯 2013-06-17 3174

 

来源:中国药促会    2013-6-16


2013613—14日,中国药促会执行会长宋瑞霖率领常务副秘书长陈昌雄、实习生王哲男组成的调研组赴青岛开展调研活动,主要考察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与实施情况。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以下称青岛市社保局)的耿成亮局长、刘林瑞副局长、刘军帅处长、马青处长等领导专门接待了调研组。

13日下午,调研组在青岛市社保局与有关同志举行了座谈会。马青处长和李丰处长等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青岛市护理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取得的成效。

为了应对青岛老龄化问题,青岛市在总结近年来家庭病床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经验的基础上,专门发布文件,从去年7月起建立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称护理保险)。护理保险的覆盖范围是青岛市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参保人;保障内容为对因年老、伤残等导致身体某些功能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及生活无法自理的参保人,入住医疗护理机构或居家接受长期医疗照料的相关费用,由护理保险基金给予相应补偿。

护理保险费主要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和个人账户结构进行筹集,财政根据基金使用情况给予补助,用人单位和个人不需另行缴费。试行期间,每月月底,暂以当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记入比例划转0.2个百分点的资金量的2倍为标准,从医保统筹基金中划转,列入城镇职工护理保险基金;每年年底,以青岛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0.2%的比例,从城镇居工医保统筹基金中划转,列入城镇居民护理保险基金。

凡经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批准成立的医疗服务机构,具备相应医疗资质的老年护理机构,或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合作服务协议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经申请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可获得定点护理机构资质。

医疗护理费实行床日包干。对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或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的参保人,每床日为60元,发生的医疗护理费不设起付线,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在二级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参保人,每床日为170元;在三级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参保人,每床日为200元,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0%

青岛市护理保险实施近一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完善了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填补了社保制度的空白,探索了“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使老年、残疾患者在医院、社区、家庭之间得到合理有效分流,既解决了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残疾人医疗和生活照料问题,又极大地减轻了家庭、医疗保险基金的压力,实现了医疗、护理机构、患者及其家庭、医保基金多方共赢。

14日上午,调研组走访了青岛市四方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及济南军区青岛第二疗养院。

青岛市四方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是民营的专门从事老年人、残疾人医疗和生活照料的护理机构,开放床位200多张,有资质的医务护理工作人员30多名,护理人员60多名。调研组参观了护理房间,与护理人员及接受护理的老人、残疾人进行了交流,充分感受到护理工作人员的奉献精神,也看到在这接受护理的老人、残疾人得到了悉心照料,健康状况不断得到改善。

济南军区青岛第二疗养院是一所二级综合医院,开放部分床位接收需要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的病人,侧重于医疗护理。多名重症病人在这得到非常好的恢复。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收获颇丰。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日趋凸显,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着重大的社会意义。这一制度不但使患者得到了有效的治疗和照顾,而且减轻了人们的家庭负担,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正如青岛市四方区红十字会老年护理院提出来的:这一制度是在为子女尽孝,为父母解决困难,为党和政府分忧。青岛市为此所做的探索给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中国药促会会将与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开展紧密合作,对护理保险制度进行深入研究,通过评估其实施效果,研究如何完善这一制度并为全国的社会保障事业提供借鉴。

 

 养老护理院谭美青院长向宋瑞霖执行会长介绍有关情况

 

调研组、青岛社保局的领导与养老护理院的同志合影


   

青岛市济南军区第二疗养院慢性病康复科负责同志向宋瑞霖会长介绍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