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药促会 2011/10/20
10月19日上午,“2011中美医药产业峰会”举办“中美医药企业医药知识产权战略圆桌对话会”。 中美医药产业界代表在18日会议的基础上,又相聚在一起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展望。由8位来自中美医药产业方面的代表分别就有关知识产权的思路和案例分析,作了精彩而简短的发言;同时还有与会者提问、讨论。
中国药促会执行会长宋瑞霖主持
主持第一阶段对话会的中国药促会执行会长宋瑞霖说,虽然中美两国医药产业的发展背景、国民经济发展和医药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各有特点,我们未必在每一个领域都能达成一致,但是我们都愿意坐下来进行深入地交流。探讨和研究我们面临的共同问题和挑战。中国医药产业需要借中美产业界交流合作的契机,请专家指点迷津,让企业少走弯路;美国医药产业也会更加了解到,实际上中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包含涉及医药在内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因此,今天我们召开这个圆桌会议,就是让中美双方产业界能够坐在一起,共同探讨如何在创新知识产权和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发挥医药产业应有的作用。
和衷共济 加强合作
中国药促会副会长、上海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启宇首先发言。他说,知识产权是重磅产品的核心要素。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医药企业,包括上海复星医药,在专利药领域都是处在早期起步阶段。最终我们还是希望产出重磅产品,尤其是本土企业重磅产品。上海复星医药在知识产权上有一定的做法,一是近年来我们开展仿制药,单克隆抗体的团队,关注药物专利到期日,然后进行研发产品定位时间表的安排,这里我们还会形成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美国我们也参与投资了一家公司,在挑战专利方面取得非常重大的进展。我们也对传统中药加强了专利保护,我想很多国内中小企业都在这样做,包括青蒿素,上海复星医药也进一步完善它的知识产权保护。
陈启宇发言后,有参会者提问:“好像您在美国的合作伙伴获得了一个专利,也有人对此有不同的意见。”陈启宇回答:创新确实有不同技术壁垒的高度。我们觉得这样的一种方式,对于中国公司还是非常有意义的,我相信一个壁垒的形成和壁垒的突破,无论对双方,都是非常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
来自步长集团的代表问:“复星集团有个专利许可。专利许可方向和专利价值是怎么评估的。”陈启宇作了解答。
中国药促会副会长、上海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启宇发表演讲
赛诺菲全球专利负责人罗伯特·德·伯纳丁先生报告的主旨是“和衷共济”。 他认为,做新药研发,尤其是做临床实验成本非常高。所以把一个新药推向市场,不仅仅是把一种化合物做出来,筛选就行,之后还要做临床实验,证明临床有效性。这个过程中会有很多的工作和很多的费用。我们必须进行合作,和衷共济。
有人问,在过去几年,比如说一些生物制品方面,还有小分子产品的知识产权方面是否有一些政策上的变化。罗伯特·德·伯纳丁回答:小分子和生物制品的知识产权问题是不一样的。生物制品会面临更多的一些问题。比如需要许可的东西会更多一些,因为它涉及的项目也是比较多的,所以在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中可能比小分子更多一些。我想中国可能也是这样,很多公司现在不仅仅是开发小分子,也开发大分子的产品。
主持人宋瑞霖说:“罗伯特·德·伯纳丁先生做了非常好的报告。你提出的“和衷共济”原则是我们非常推崇的。中国医药产业的发展,不仅是在中国国内的合作,更多的是在国际大视野的合作。”
赛诺菲全球专利负责人罗伯特·德·伯纳丁发表演讲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研发及数据保护
石药集团高级总监牛占旗在题为“知识产权与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策略”的演讲中说,产品生命周期典型的分为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还有非典型的,像循环再循环形态。在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跨国公司都是中国企业学习的榜样。中国现在面临的知识管理和研发方面越来越和欧美趋于一致,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国家重大专项实施,包括对民族企业的厚爱和支持,我相信“十二五”期间中国医药产业会发展得更快、更好。
石药集团高级总监牛占旗发表演讲
礼来副总裁哈里森·库克报告的题目是“新型化学企业的数据保护”。其中谈到了数据保护的起源。他认为,数据保护和专利不是在时间上完全对等的,所以这也是相应延长保护时间的方法,而且要获得数据保护不需要经过行政审批的过程,跟专利不一样。所以对中小型企业来说数据保护相对来说更方便,临床实验投资很大,数据保护正是对实验结果保护的机制。而数据保护更多的是监管部门的责任。
礼来副总裁哈里森·库克发表演讲
知识产权团队、侵权与维权
美国PhRMA副总裁理查德·谢尔德高主持
圆桌对话会的第二个阶段由美国PhRMA副总裁理查德·谢尔德高先生主持。绿叶制药集团副总裁薛云丽在发言中强调,建立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的专业队伍是非常重要的。比如绿叶制药集团就有非常重要的知识产权团队,有21人专门从事这项工作,他们有医药背景,懂得《专利法》。知识产权领域的体系建设也非常重要,要让自己的知识产权有所保护,而不是未来有遗憾有漏洞。随着企业经营战略不断进步,在涉外知识产权方面也变得非常重要。在这方面绿叶制药集团的做法,是与大型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作。
有人问:如果有人侵权,你们是怎样应对侵权行为的?薛云丽回答说:如果侵权已经影响到企业正常经营,毫无疑问要拿起法律武器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侵权对公司正常经营还没有特别的影响,我们可以暂且放一放,基本上采取这样的策略。因为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还是要耗很多精力的。
绿叶制药集团副总裁薛云丽发表演讲
辉瑞制药公司首席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罗伊·沃尔德伦先生的发言,讲解了美国的专利审批、批准及之后的复查的机制。
辉瑞制药公司首席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罗伊·沃尔德伦发表演讲
南京圣和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勇,重点谈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些问题及困惑。他说,现在圣和药业有国家积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同时还有博士生、研究生工作站。还承担着国家、省里很多重大的课题项目。我们2000年开始就设立了专利与情报室,有十多个人。现在已经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40件,到现在为止有六项PCT专利获得欧盟和美国授权。现在的问题和困惑:第一是减速的问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少;第二,对知识产权意识问题。很多中小企业对他人的专利不重视,利益缺失;同时还存在专业水平的问题。我国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大部分也是中小型的服务机构,这也是很大的问题。还有,我们认为在专利保护过程中,注册管理办法不完善,也给生产企业,专利拥有企业带来一些问题。我国没有统一专利药品检索机构,也没有任何部门对公司内容进行检查,申请人就可以随意处理,可靠性难以保证。针对这些问题,应该说美国新药链接制度值得借鉴;同时建议进一步完善SFDA网站公开信息制度,明确专利问题解决程序,建立专门药品服务产权服务的组织机构。
南京圣和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勇发表演讲
阿斯利康负责亚洲知识产权工作的沈建中博士,就美国侵权赔偿法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结合中国的法律谈了两国的区别。中国药促会执行会长宋瑞霖作为法律专家对此补充道:“两国之间出现差异,我的体会是正常的,而且也很难把不同法系之间的法律原则和法律思想完全搬过来,这种照搬本身是更不可能的。关键是事实上它是否代表了公平正义。如果整个诉讼中是以停止侵权为目的,大家都可以达到;如果是停止侵权要承担足够的赔偿,甚至补偿和惩罚,可能存在差距。
阿斯利康负责亚洲知识产权工作的沈建中博士发表演讲
出席圆桌对话会的中方企业有: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绿叶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圣和药业有限公司、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贝达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奥萨医药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有限公司、先声药业集团、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中国国内主流创新医药企业。
出席圆桌会议的外方或外资企业有:赛诺菲、健赛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Genzyme Biotechnology Co., Ltd.)、默克公司、辉瑞制药有限公司、雅培公司、礼来公司、诺和诺德、安进、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强生、博福-益普生制药有限公司、百健艾迪艾尔斯有限公司
参加会议的还有来自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新药研发和知识产权研究的专家学者。(中国药促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