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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有:“数据二十条”助推数字健康发展
产业资讯 亿欧健谈 2023.02.03 1047

12月29日,CHS2022年度盛典在北京正式召开,本次峰会由亿欧大健康主办,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支持。

中国大健康产业升级峰会已成功举办了6届,本届峰会以“双向创新·如7而至”为主题,围绕数字医疗、产业创新等篇章展开持续一天的信息交流与洞察共享,采取一日论坛+颁奖盛典形式,聚集政、产、学、研各界医疗行业大咖,共话大健康产业双向创新之道。

在当天的盛典中,原国家卫计委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中国医院协会信息专委会主任委员王才有受邀出席,并发表了题为“‘数据二十条’助推数字健康发展”的主题演讲,他的核心观点如下:

1. 伴随数字经济、数字技术、数字医学的发展,医学数据快速累加,也带来了过重的数据负担,很多数据需要花重成本备份,但利用价值又不高,同时数据加工生产的活力不足。

2. “数据二十条”提出了一个前提(安全)、一条主线(让数字生产要素活起来)和四个基本制度(数据产权制度、流通和交易制度、收益分配制度、治理制度),从战略高位上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以下为其演讲全文(在不改变原意的基础上略有删改):

首先感谢大会的邀请。“数据二十条”刚刚发布,我觉得非常重要,跟金会长所说的那样,过去对于很多困惑、难题我们不知道怎么办,但是这种新的基础制度的发布,从战略高位为我们以后的方向和道路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信号,给从事人工智能、数据处理的这些企业带来特别好的发展机遇。

实际上我从1989年到卫生部统计中心只做两件事情:一就是信息,就是我们所说的数据,包括统计、调查、评估,另一方面就是信息化,就是信息技术的应用。

01 过往数字健康发展的困惑

今天我主要利用这个机会来谈一谈对“数据二十条”的体会,二十条是一个基础制度,以前没有这个基础制度,虽然也有数据的共享和利用,但是很大情况是受到制约的。为此具体给大家分享三个方面的感受:

首先是我们过去数字健康发展中的一些困惑,因为我是管数据的、也是做数据的,很多人都说你们的数据为什么不活?为什么不给别人共享?为什么一定要到你们单位才能利用你们的数据呢?在这方面确实是有很多困惑的。

确实我们国家的数据资源多,但开发价值相对来讲是较低的,医学是一个知识密集型和数据密集型的学科,特别是随着数字经济、数字技术、数字医学的发展,医学数据快速累加。美国ICD五年前做的预测就显示,到2025年之前全球的医学数据的年度复合增长率是36%,任何一个东西都不可能像医学数据这么快的速度去增加,医学数据是数据量增长最快的行业,没有之一。

我们国家医院数据的年度复合增长率现在也达到了10-30%,伴随数据设备越来越先进,所产生的数据越来越多、精度越来越准,但是给我们信息科带来了什么呢?带来的就是数据负担,这些数据又不能扔,要存、要用,为此医院每年在这方面的投入快速增长,大家可能想象不到,仅仅就做数据备份这件事,一个医院做一次全周期备份就要半年的时间。当然技术上也会给我们提供新的方法,通过新技术来解决备份负担的问题——总的来讲一个问题就是,数据积累、扔掉不可以,利用价值不高。

另一个问题是数据加工生产的活力不足,众所周知,人工智能开发离不开临床上的数据、影像的数据、知识图谱的数据,但是医院对提供数据的动力不足,我以前在人工智能联盟里工作时发现医院和他们合作的主要目的是出论文,医院提供数据,企业提供算法算力,最终出一篇论文就OK了,要继续做下去就没有动力,为什么?因为它的数据加工付出的劳动,它增加了价值,但它没有一个清醒的政策说应该不应该有收入,应该不应该有这种动力,这是一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数据交易规则不明确很多药厂都非常希望跟医院合作,不单单是为了利益的输出,而是看重医院的真实数据,基于医院这些真实数据药厂可以去做一些药物的评估,可以去做老药新用的发现,也可以对一些创新药研发提供一些线索,在这一方面来讲确实存在合作的需求。那在这种情况下,规则不明确,所以说一直就解决不了。

此外还有电子病历共享问题,实际上我是最早参与电子病历标准化方面的一些工作的,当时对电子病例最大的一个难题是电子病历归谁所有?怎么从所有权上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根本解决不了。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说病历是国家的宝贵财产,但到了市场经济情况下,那这些病历数据归谁所有,有些人认为电子病历的所有权归患者,任何人无权擅用,那无权擅用怎么发挥价值,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有人说电子病历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客观数据,一部分是主观数据,客观数据归患者所有,但是主观数据中医生所做的决策、判定、思考,这些场景分析的内容是属于医院的,但事实上如果把这两部分信息分开之后,我们做人工智能的企业都知道那没有价值,它只有两部分合在一起才有用——以上这些问题过去确实没有解,而没有解自然就阻碍了信息共享,阻碍了数据价值的发挥。

02 “数据二十条”如何助推行业发展?

我觉得 “数据二十条”这些基础建设确实是点亮了一盏灯,我们的前进道路确实有思想,知道怎么去做了,当然还有一些工作要完善细化。整个“二十条”概括起来就是一个前提、一条主线和四个基本制度:一个前提就是首次提出了安全的前提,强调了国家的数据安全、个人的信息保护,以及企业的安全保障责任;另外一个是它的主线,主线就是让数字生产要素活起来,活起来的目的是赋能实体经济,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它制定了四个基本制度

第一个基本制度是数据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最大的创新在于它不讨论所有权的问题,它强调的是分权治之,就是说把所有数据的所有权分为持续权、加工使用权和产品经营权,分开了去讨论,破解过去所有权归谁的这个难题,要求对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信息数据有明确的确权和授权,这是第一个基本制度要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个基本制度要解决的是流通和交易,数据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要素去流通时,确实跟实体产品的流通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刚才我提到的从别处买到的数据可不可以卖给别人,首先要报证你的数据来源应该是合法的,其次在数据交易的过程中隐私保护一定要到位、流通交易要规范,目前国家也在创新数据交易场所的同时培育这种数据交易生态第三方服务商,包括验证、数据标准,第三方服务生态,还提出了数据安全合法、合规的、有序的这种跨境流通机制,数据是可以跨境的,当然要遵循《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的要求,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和国外厂商进行合作,可以把数据传到境外去使用,这其实也跟我们打造一个新的内循环和外循环格局是密切联系的。

第三个是收益分配制度,这次特别强调,数据加工者创造了价值是可以堂而皇之地获得收益,遵循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同时强调了政府的作用和市场的作用,没有市场的作用,这个利益机制就活不起来,而政府的作用是要防止资本在数据领域无序扩张甚至造成垄断问题。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建立起来之后,大家才有动力做数据加工。

第四个就是治理制度,这一次除了过往强调的政府的治理机制,也特别强调了企业的治理责任,比如说刚才提到的数据交易一定要声明和承诺数据来源是哪里的,数据来源是合法的,如果你承诺、声明了是合法的,但实际上不合法的,那就一定要受到处罚,这样才能真正保证数据的收集者、加工者、分析利用者在一个有规则的市场环境下。

二十条也特别强调了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要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实际上文件里头也提到了几个关键点,比如数据管理能力的成熟度,对一个医院来讲,怎么证明大家数据能力强弱,在国际上有相应的评价模型,但是这种评价模型在我们医院里面怎么用,怎么通过评价模型让我们医院了解数据能力哪方面存在薄弱,哪方面需要加强,这是一件事情。还有一个是数据安全的测量和评估,文件中也提到了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这之中的标准是什么,不同类别的数据一定要有不同的标准,所以说一定要做这方面相应的具体规范和细化评估的标准,包括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等等。

总的来讲,“数据二十条”为我们数据资源开发、数据资源创新,发挥出重要的作用,我们同时要做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市场的成熟是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的,需要技术的进步,需要制度的完善,更重要的是我们人员素质的提升,既包括企业的人员素质,也包括医院里边领导的一些素质,所以中央也提出了要求,要求领导干部提高数字经济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才能适应这种新局面提出的新要求。

谢谢大家,祝大家事业有成,幸福安康,我们共同迎接一个伟大的新时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