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药促会 2016-12-19
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中国的基本国策和发展目标。在国家鼓励创新政策尤其是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的引导下,近年来中国医药行业走上了创新与整合发展的道路。一些中国医药企业改革和创新并举,不仅具备了产量优势,也推出了不少创新优质产品并塑造了一批国内知名品牌。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品牌战略,推动医药行业创新与品牌建设,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药促会以及人民网联合主办的“第二届(2016)中国医药创新品牌系列评选活动”(以下称“本次评选”)已经正式启动,本次活动将继续围绕满足重大疾病领域未满足临床需求,以药品临床、社会价值与国际影响力为评价标准,对“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为中国医药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中国品牌”意义的药品、企业、人物进行评选并予以表彰。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活动将以推动创新发展为核心,严格按照国家创新标准,聚焦、挖掘国内真正具有创新价值的产品、企业和人物并予以表彰。各奖项的评选采用“宁缺毋滥”原则,如某奖项下无符合条件的候选者,则该奖项空缺。
本次评选将重点围绕满足重大疾病领域未满足临床需求药品的临床价值与国际影响力,以为患者服务做出的“临床、经济与社会价值”贡献率作为评价的衡量标准。
通过严格的标准、公平的程序、公正的筛选,将本次评选活动塑造成为独具特色的权威评选,并真正起到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作用。
二、评选对象及奖项设置
1、评选对象:国内医药领域“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在药品创新及实现临床替代方面做出贡献的企业、品种、人物,其中已经获得“首届品牌评选”奖项的品种、人物不得再次参与本次评选。
2、奖项设置:
A.创新药:
Ø 最具临床价值新药(中药)
Ø 最具临床价值创新药(化学药)
Ø 最具临床价值创新药(生物药)
B.创新企业:
Ø 最具影响力医药创新企业(中药)
Ø 最具影响力医药创新企业(化学药、生物药)
C.创新人物:
Ø 最具影响力医药创新企业领军人物
Ø 最具影响力药物临床研究领军人物
Ø 最具影响力药物研发领军人物
D.仿制药
Ø 最具临床替代价值仿制药
E.特殊奖(本项目不接受申报,由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
Ø 终身成就奖
Ø 特殊贡献奖
三、组织机构职责
为保障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活动设立了评选组委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与评审工作。
组委会主任委员由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曹雪涛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院士共同担任,全程指导此次本次评选活动。
组委会负责起草审评规则、标准,受理项目申请。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药学、临床医学、管理学等专家组成,负责依照审评规则与标准审评申报项目。
组委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联席会议负责审议通过审评规则和标准。
组委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召开各工作组工作会议及联席会议所做决定须经出席会议1/2以上委员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组委会下设工作组,由中国药促会与人民网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详见附件1、2。
四、评选方法
(一)参选范围
“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在药品创新及实现临床替代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医药企业、产品及相关研究机构的创新研究领军人物等。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创新药、仿制药奖项的品种需有专家推荐;申报人物、企业奖项不需要专家推荐。
2、评选组委会与评审委员会专家、“重大新药创制”及“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 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专家、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或中国药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具有推荐项目参选权,可推荐非本单位品种参选;根据利益回避机制要求,上述专家不得推荐本单位品种参选。
3、要求专家推荐的参选项目应至少获两位专家推荐,推荐专家应对推荐项目给出书面推荐意见。无专家推荐的项目,不符合参选条件,不予受理。。
4、所有参选项目需完整填写申报表,向评选指定申报邮箱提交电子资料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参选单位或个人于2016年12月15日起登陆中国药促会网站http://www.phirda.com/下载相关参选项目申报书,并将填写完整的电子申报书发送至本次活动的申报邮箱zgyypp@phirda.com。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12月28日。凡在规定时间内按申报书要求填写完整并完成上传的申报事项将纳入本次活动的筛选范围。
组委会或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企业、品种、人物应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方式及时提交申报资料进行报名,逾期未申报的将视为放弃。
(三)评选标准
参见附件3各奖项评选标准。
(四)评选程序
1、候选名单的产生
组委会工作组负责依据本次评选活动的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并分类汇总,形成申报情况汇总表。2017年1月10日前根据申报情况汇总表形成入围候选名单。
2、社会公开投票
本次评选设有公众投票环节。公众可登陆人民网“第二届(2016)中国医药创新品牌系列评选活动”专栏或中国药促会网站,对初审获奖名单进行投票;投票结果将按比例计入最终评选得分。投票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2017年1月25日。
3、综合评审
根据申报项目和评审专家擅长领域,专家审评委员会将分组召开项目评审会议,依据参选项目答辩情况或申报项目资料进行评审打分。专家评分表将密封提交至专家评审委员会总体组,进行综合评分并给出评选理由和评价结论。
工作组指定计分人员将专家评审委员会总体组专家评分与公众投票结果,按比例计算各入围项目的最终得分并确定各奖项获奖名单。
4、表彰
评选活动组委会将于2017年3月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奖的药品、企业、人物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奖杯,并在人民网上进行现场直播。
五、保密义务
参与评奖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奖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泄露申报企业、品种的相关保密资料及评奖过程中应该保密的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工作组指定计分人员需对最终获奖名单保密直到颁奖晚会。
六、利益回避机制
评审专家应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组委会专家不能推荐本单位申报各项评选;评审专家与申报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出现可能影响其做出公正评审的情况时,本人应当主动回避,或由评审委员会劝其回避;参与项目答辩专家如为组委会专家或评审委员会专家,则该项目评审应主动回避,不参与打分。组委会的所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七、媒体宣传
人民网将开设“第二届(2016)中国医药创新品牌系列推荐展示活动”专栏,对本次活动获奖品种、企业和人物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并联合健康类权威媒体,共同做好专题推广。
附件:1、组委会专家名单
2、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
附件1、“第二届(2016)中国医药创新品牌评选”组委会专家名单
主任委员
曹雪涛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浙江大学免疫学研究所所长
张伯礼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药促会副会长、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
执行主任委员
丁列明 中国药促会会长、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宋瑞霖 中国药促会执行会长
委 员
陈启宇 中国药促会副会长、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闫希军 中国药促会副会长、天士力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
孙飘扬 中国药促会副会长、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华良 中国药促会副会长、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所长
蒋建东 中国药促会副会长、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所长
蔡东晨 中国药促会副会长、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晋生 中国药促会副会长、先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石晟怡 中国药促会副会长、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舒 畅 中国药促会副会长、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柯尊洪 中国药促会副会长、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殿波 中国药促会副会长、绿叶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建峰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院长
孙 燕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药促会临床专委会名誉主任委员
葛均波 中科院院士、中国药促会临床专委会名誉主任委员 、中山医院心内科主任
冯 岚 中国药促会秘书长
万世成 人民网健康事业部主任
程音齐 中国药促会副秘书长
王拥军 中国药促会临床专委会主任委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副院长
霍 勇 中国药促会临床专委会候任主委、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内科及心脏中心主任
王宁利 中国药促会临床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同仁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季加孚 中国药促会临床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肿瘤医院院长
陈 方 中国药促会临床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万达集团总裁助理兼医疗事业部总经理
侯 健 中国药促会临床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上海长征医院血液科科室主任
王广发 中国药促会临床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呼吸科主任
崔一民 中国药促会临床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药剂科主任
纪立农 中国药促会临床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主任
张 丹 中国药促会研发专委会主任委员、方恩(天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印祥 中国药促会研发专委会候任主任委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科学家
房健民 中国药促会研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烟台荣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 伟 中国药促会研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鲁先平 中国药促会研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微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王 鹏 中国药促会研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研究院院长
徐希平 中国药促会研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奥萨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大俊 中国药促会研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苏亚盛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俞德超 中国药促会研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总裁
史录文 中国药促会政策专委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
邵 蓉 中国药促会政策专委会候任主任、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张清奎 中国药促会政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医药生物审查部部长
朱恒鹏 中国药促会政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胡 欣 中国药促会政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医院药学部主任
刘军帅 中国药促会政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青岛市社会保险研究会副会长
陈 川 中国药促会政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华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武志昂 中国药促会政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陈 文 中国药促会政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
王 波 中国药促会政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秦脉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邵 颖 中国药促会政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杜 莹 中国药促会投资专委会主任委员、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储慧斌 中国药促会投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湖南海捷投资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
易诺青 中国药促会投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李凯军 中国药促会投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上海醴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朱晋桥 中国药促会投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倚锋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董事长
陈鹏辉 中国药促会投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梁颖宇 中国药促会投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
田 源 中国药促会投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珠海横琴元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附件2、第二届(2016)中国医药创新品牌评选评审委员会名单
组长
蒋华良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所长
蒋建东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所长
委员
孙 燕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国家新药(抗肿瘤)临床研究中心主任
陈凯先 中国科学院院士、上海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学位委员会主任
葛均波 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副校长、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主任
王广基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药科大学教授
宁 光 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副院长/生物医学研究院副院长
陈建峰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院长
宋瑞霖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
王军志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
王宁利 北京同仁医院院长
李 宁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院长
石远凯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副院长
王拥军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副院长
张抒扬 北京协和医院副院长
秦叔逵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副院长、全军肿瘤中心主任、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
黎晓新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北京大学医学部眼科学系主任
徐安定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
陈惠鹏 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所长
陈晓光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党委书记
孙树椿 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
姚乃礼 中国中医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临床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
霍 勇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内科及心脏中心主任
张 力 北京协和医院呼吸科
王孟昭 北京协和医院呼吸内科主任
王广发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呼吸内科主任
胡 毅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肿瘤内科主任
梁 军 北大国际医院副院长、北京肿瘤医院大内科副主任
刘晓晴 中国人民解放军307医院肿瘤中心肺癌内科主任
张树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肿瘤内科主任
崔一民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药剂科主任
翟所迪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主任
冯婉玉 北大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
赵志刚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药剂科主任
王晓玲 首都医科大学儿童医院药剂科主任
胡 欣 北京医院药剂科主任
刘皋林 上海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
王承德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主任医师、北京顺天德中医医院院长
石 进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神经内科主任
杨云生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消化病中心主任、全军消化病研究所所长
侯 健 上海长征医院血液科科室主任
张 军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主任
黄 镜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内科副主任
周京敏 复旦大学中山医院心内科副主任
马 璟 国家上海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主任
李 佳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