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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仅设定“药占比”还不够
医改专题 2016-01-08 3607
 

来源:潇湘晨报    2016-1-8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厦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厦门市提出了改革目标:到2017年,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彻底破除,药品、耗材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明显下降;到2020年,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普遍建立。

毫无疑问,以药养医是当下医疗体制的重大弊端,作为医改方案,对于饱受公众诟病的以药养医现象当然不能回避。从这个角度来看,方案中患者可凭处方自主到药店购药,当然不失为一个正确的方向。

尽管公立医院改革设定了药占比下降这一目标,可以说让取消药品加成有了明确的数字层面上的保证。可以设想,控制了药占比,必然意味着医疗服务不再能依赖于药品加成。不过,仅仅是设定药占比的比重下降,显然并未打消上述疑虑。相反,仅有比重降低,总额会否提升,个人医疗支出与负担会否不降反升,相关的质疑,应该说也并非完全空穴来风。

不仅如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现象,固然有利益诉求的心理在作祟,但财政对于公立医院的投入不足,公立医院需要自筹经费,自担成本, 其实正是以药养医现象的源头所在。假如新医改方案中公立医院的成本来源、经费拨付依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话,养医的费用仍将难免以各种变通的形式转 嫁到患者的头上。

可见,真正意义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也就仍需出台更加明确的目标与细则,公立医院改革的路径及其影响,改革的成本由谁担,收益在哪里,由谁得?公立医院改革之后,是否能真正隔离医患之间直接的利益相关,让医护回归其本职,享有职业尊严,让患者获得脱离利益诉求的专业医护服务,更应有明确的承诺和兑现目标。

基于此,唯有公立医院改革真正从体制上为医患之间的利益关联松绑,公立医院改革才能真正释放红利,相关的改革才会因为物有所值而获得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