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FDC-PharmAsia News 2013-03-21
北京——广东省历来是中国各项改革的试验田。省会广州似乎也沿袭了这样的传统,率先试行了针对肺癌患者的高价靶向治疗药物医保补偿方案,该方案也引起了其他省市的关注。
这项试点方案要求患者必须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NSCLC),并且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此外,患者还必须在广州3家指定医院之一接受治疗,经医生评估批准后患者才能享受补偿政策。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和广州市肿瘤医院参与了这项试点计划。
经医生评估批准后,患者就能开始靶向抗癌药物的治疗了,包括阿斯利康(AstraZeneca PLC)的易瑞沙(吉非替尼)或者罗氏(Roche)的特罗凯(厄洛替尼)。
这两种药物的售价大约为每片500元人民币(约合80美元),所以如果患者自费治疗的话,每月药费会高达1,5000元人民币(约合2,413美元)。依照试行方案,广州市政府将承担80~90%的药费,每月最高可报销1,5000元人民币。
依照试行方案,治疗6个月后,如果医生认为患者病情稳定且药物治疗有效,那么患者将有资格接受中华慈善基金会的药品捐赠,再治疗6个月。如果12个月后治疗仍然有效,广州市政府还会继续承担这笔药费。自2010年初以来,该方案已经在广州市3家医院执行。
在中国,无论男女,肺癌都是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的一种肿瘤疾病。
在亚洲肺癌患者中,EGFR基因突变的发生率特别高。据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的数据显示,亚洲大约30~40%的晚期NSCLC患者都存在EGFR突变。
由于靶向药物治疗的费用太高,许多患者都不得不选择传统化疗,即便靶向治疗可能对其更加有效。
为了让更多的患者用得上昂贵的靶向药物,药品生产商也制定了患者援助计划(PAP),但这往往要求患者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低保卡,并且对持卡时间也有规定("Insider Analysis From Easton Associates: Are Patient Assistance Programs The Silver Bullet To Meet Affordability Challenges In China?" — PharmAsia News, Sep. 6, 2011 12:00 PM GMT)。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副院长张力教授在接受当地媒体的采访时说,这项试行补偿方案结合了PAP和高比例报销,这让更多的患者从治疗中获益。
执行缓慢
张力教授在接受《广州日报》的采访时说,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每年都会确诊大约3,000名肺癌患者,其中约600名存在EGFR突变。截至2011年11月,在补偿方案启动后近2年的时间内只有大约70名患者享受了这项医保报销政策。
艾意凯咨询公司(L.E.K.Consulting)的Eric Yan在接受《亚洲制药新闻》(PharmAsia News)的采访时说,执行情况比预期的要慢,这可能与多方面的因素有关。
艾意凯咨询就这项试点计划开展了深入的调研,结果发现一些限制条件可能影响了该方案的覆盖范围。方案规定,只有公务员或者参加了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的职工或居民才能享受药费补偿政策。
此外,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还规定NSCLC患者必须处于IIIB期或IV期,或者是不适合接受手术或放疗的III期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