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3-11-11
10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40号文件),受此利好,社会资本投资民营医院的热潮来袭,民营医院概念股随之强势崛起。
“一系列的利好政策,尤其是今年10月出台的国务院40号文件,激发了社会资本进入民营医院投资领域的高度兴趣。”11月5日,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医疗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实际上,从2010年起,我国就陆续出台过有关社会资本办医的准入文件等,但均未出现今年这般投资热潮,在卓创医药行业分析师赵镇看来,“这是因为政策都会有一个预热期,社会资本办医亦不例外。”
然而,医改专家、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国恩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高壁垒不再是问题,如何确保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拥有更稳定的利益回报渠道才是关键。
蔡江南表示,“这个文件(国务院40号文件)的力度远远超过以往的任何文件,第一次提出完整的医疗健康服务业概念,覆盖全产业链规划。蔡江南认为,该文件最大的亮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行主体,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等机构均被鼓励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
除了准入条件的放宽,国务院40号文件在税收、土地及硬件设施建设等多方面放宽民营资本的“准入门槛”,明确提出“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各地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等。
投资医院税收细则可期
“现在是民资投资医院特别好的时期”,蔡江南以11月4日成立的中国医健联盟为例,指出以新希望集团为代表的多家企业,已经敏锐地嗅到了投资的甜头,未来发展的良好空间值得期待。
国务院40号文件提到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健康服务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这在政策上给予了民营医院“身份”和优惠。
据一名知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还将出台一份更细化的医疗健康服务方面的文件,其中针对民营医院投资的税收等方面内容,将有更详细的制度安排。“但现在只是一个粗线条的文件,草稿已经有了,看过该文件的人说,这个文件鼓舞人心”。
尽管政策利好不断,当前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也面临巨大的挑战和障碍。医疗服务产业过度分化,资源配置不平衡,使用效率低下,民营医院单打独斗、各自为阵,缺乏医院管理和治疗的核心技术,处于不公平的市场地位,难以和公立医院竞争。
刘国恩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系列宏观政策的出台,打破了以往社会资本办医的“高壁垒”,准入门槛不再遥不可及。社会资本办医的进程正逐年加快,相关部门、各地方政府出台的配套文件为社会资本办医切实打开了“绿灯”。
长期以来,社会资本办医有两种选择:一是营利性医疗机构,一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例,在税收政策、土地拨付上享有一定的优惠,但在盈利以后,投资人不能自行将其以收入的形式分配掉,而必须统筹应用于医院服务、综合发展、机构建设等。对于投资人来说,这恐怕并不是一个最佳的利益诉求。
而若是兴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虽然盈利以后投资人能够以收入形式自行分配,但在初期,却要在税收、土地等方面承担明显高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
刘国恩表示,投资人要想获取合理的经济回报,必须在投资前做好综合、科学的评估。从医院的注册规模、兼并条件、投资地点、实施项目等多方面做好考察,建立起可行的收费标准,稳定客户人群,优化经营方式与管理模式,才能“可持续发展”,并获得可观的经济回报。
政策沿革
社会资本参与办医改革进程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2010年2月《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2010年11月《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
一、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
二、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
三、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2013年10月《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