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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降价打出政策组合拳 市场或面临洗牌
产业资讯 2018-05-02 4004

来源:国新发布 2018-05-02



本报记者 高瑜静 曹学平 北京报道


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宣布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后,多项配套政策紧锣密鼓地落地。

4月27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通告称,自2018年5月1日起,103个抗癌药品制剂与51个抗癌原料药,增值税征收率由16%降至3%。

4月28日上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宣布,将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

政策的明朗化也让业内人士普遍报以乐观预期。

“‘零关税’只是国家降低进口药品价格的开始,以后还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更为有效地降低药价,真正缓和广大患者的用药负担。对于患者而言,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保基金支付大部分费用,个人支出大大减少,那么就会倾向于选择疗效更好的进口药品。到那时,质量跟不上,价格又没有优势的国内抗癌药品会真正面临洗牌。”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降价进行时

2017年11月时,一则“白血病患儿救命药巯嘌呤短缺,进口药一瓶超千元”报道,引起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关注,总理当即批示特事特办,要求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国产廉价药生产供应保障力度”。

切实缓解癌症患者的“用药之痛”,也成为政府工作议程中的“特事”,多部门接力为癌症患者减负。4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宣布,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4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的《进口药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中,明确将包括部分进口抗癌药、进口青霉素、头孢、维生素在内的28项药品关税调整为零。4月27日,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通告称,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对包括巯嘌呤片在内的103个抗癌药制剂与51个抗癌药原料药产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4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正是降低抗癌药品费用信息交流。

本报记者从一名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5月1日起,将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对第一批抗癌药品清单中的154个药品进行增值税税率调整。

此前,中国进口制剂的关税税率为4%~6%,增值税率为17%。进口抗癌药实现零关税后,进口抗癌药品关税和增值税分别降至0和16%。从2018年5月1日起,第一批抗癌药品清单中的154个药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分别为0和3%。

对此,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分析认为,“短期来看,国内抗癌药品遭受的市场冲击不会很明显。我国进口药物税收主要由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组成,预计两项税收减免叠加的影响额不多,对价格难以造成较大影响,且进口药品的降幅体现至定价领域仍受到厂家价格与营销策略、药品招标、医保支付等诸多实际因素影响,不会在短期内完成降价,仍需要一定传导时间。”

北京大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税务师孙文武进一步指出,此次部分抗癌药增值税改革,其实给了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个税率选择权,是否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产销相关药品的企业应该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毛利率高,选择低税率合适;毛利率低,选择低税率不合适。因为选择简易征收税率3%的这项业务产生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如果选择常规16%扣缴税率,产品应纳税额是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值。对于一些毛利率低的药品,销项税额也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后的应纳税额,可能还比按3%税率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低。”注册税务师孙文武说道。

在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看来,国家降低了肿瘤药物的进口关税,直接就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当然有助于推动药品价格的下降。

降价不能仅仅靠降低关税这一个要素,还需要多个要素,包括如何通过医保支付体系的改革来降低患者的个人支付。我们现在下一步工作应该聚焦在短期内通过药品谈判机制,使得进口创新药企业多让一点儿利,同时医保支付一点儿,个人也能少付一点儿来达到。”宋瑞霖说道。


打通“最后一公里”

紧锣密鼓的政策在进口抗癌药的市场进入端发力时,另一轮“降价潮”正在医保支付端蓄势待发。

在4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宣布三项降低抗癌药品费用的举措将于5月1日后启动。其中,两项均与抗癌药的医保支付相关,“对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介绍,按照中央的决策,人社部已经做了专项部署,会尽快启动建立药品的动态调整机制,尽可能把更多临床价值高、治疗急需的药品纳入支付范围,既有效提高患者用药水平,又通过谈判方式把价格降下来,减轻患者的负担。

2017年4月时,人社部开始筹备中国医保准入的首次国家谈判。彼时,人社部公布了44种拟谈判药品的名单。历时四个月后,36种药品进入医保目录。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的药品,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平均降幅达44%,最高降幅达70%。名列其中的抗肺癌药埃克替尼,上市之初售价为每片140~200元。埃克替尼的研制企业贝达药业(300558.SZ)与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达成一致后,在医保衔接的前提下,埃克替尼的销售价格降低54%,降价后,每片售价为67元左右。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司司长于竞进公开称,“2016年以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针对部分专利、独家药品,分别组织开展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和国家医保目录谈判。截至今年4月18日,两批谈判的17种抗癌药品因降价节约资金41.7亿元,加上纳入医保目录后报销的部分,共为患者减轻药费负担62.4亿元。”

实际上,通过医保来解决高价药品可及性的问题,是国际通行的共识。徐镜人亦表示,“进口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值得各医药企业重视。对于患者而言,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保基金支付大部分费用,个人支出大大减少。”

不过,通过医保降价在具体实施中却面临“卡壳”。贝达药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医保后续衔接政策,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需要进一步打通创新药造福百姓的“最后一公里”。

这位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对于首批国家价格谈判药品的采购,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的采购数量暂实行单独核算、合理调控’。可是在医疗机构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以总量控制、药占比考核等因素对谈判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控制,导致患者的正常用药需求得不到满足,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治疗。在药品进院环节中,部分医疗机构对谈判品种再次进行‘二次议价’,要求企业进一步让利,这完全背离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的初衷和规则,使得谈判企业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也指出,现在我们国家一个成熟的医疗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建立。以这次肿瘤药的关税减免为契机,一定能够使中国的药品价格更趋向合理。同时由于明确要尽可能地发挥医保的作用,使得医保支付可能更加的人性化、科学化、合理化,也会使得我们老百姓的健康水平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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