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E药脸谱网 2015-7-15
2015年7月2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法国赛诺菲公司(以下简称“赛诺菲”)双方CEO在法国图卢兹就在糖尿病治疗领域中的潜在合作(以下简称“合作”)签署了《非约束性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现对双方可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合资公司的情况作如下补充:
合资公司将作为一家新公司而建立,其中公司将把自身与胰岛素、胰岛素类似物以及双方同意的任何其他糖尿病治疗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和员工转让到这家新公司,这些资产和员工对合资公司开展业务来说是必需或有用的。赛诺菲将为新公司提供资本和双方同意的其他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正将转让自身及其附属公司关于胰岛素和胰岛素类似物(以及双方同意的任何其他糖尿病疗法)业务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1.包括厂房和设备在内的药品生产设施;
2.包括厂房和设备在内的注射笔芯药品生产设施;
3.关于开发胰岛素和胰岛素类似物(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此类糖尿病疗法)的技术、技术诀窍和知识产权;
4.相关产品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
5.相关产品(如常规人用胰岛素等)的注册文件,以及设备运行相关的执照;
6.所有正在开发过程中的胰岛素和胰岛素类似物(如预混门冬胰岛素等);
7.建筑物、土地/土地使用权;
8.员工。
二、赛诺菲的出资
1.资本;
2.合资公司在其经营期限内在中国境内非排他性、免许可费地采购和使用All-Star注射笔给药装置的权利;
3.在尽职调查完成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生产流程改进、分析方法的开发、制剂开发、预混开发等技术开发领域的专门技术和技术诀窍等。
公司与赛诺菲签署的《备忘录》仅仅是双方目前意向的表述,不具法律约束力,合作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化的可能性,即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