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卫计委药政司 2015-7-15
7月13日上午,由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主办的第32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迎势•赢市”医药营销战略高峰论坛上,国家卫计委药政司供应管理处处长韩会学做了题为“全面构建药品采购新机制”的讲话。
要用加法看待7号文和70号文两个文件
在大会上,韩会学表示,各省在落实的时候应该用加法看待这两个文件:70号文和7号文两个文件的思路是一样的,强调了四个采购:一是坚持“集中采购”的方向,二是实行“分类采购”的办法,三是坚持“阳光采购”,四是落实“带量采购”。
韩会学说,国办发7号文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可见国家对药品集中采购的高度重视。70号文是7号文的进一步细化和实化。各省要按照这两个文件的要求制定具体的采购方案,确保2015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各地招标采购药品的开标时间统一集中在每年11月中下旬。
公立医院改革要牢记“四个有利于”
在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药品采购指导方面,韩会学重点强调了六点要求:第一,是要坚持三医联动。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自行采购的具体办法,与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等综合改革配套,形成政策合力;第二,是要加强指导规范。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自行采购的具体办法要上报国务院医改办备案;第三,是要实行阳光采购。试点城市医院必须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在线交易;第四,取消药品加成。严格按药品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第五,是要省市采购同步、价格联动。省级招标采购和试点城市自行采购要同步启动实施。试点城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的,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进行调整;第六,是要注重改革成效。要用“四个有利于”原则检验多种形式药品集中采购的成效。
韩会学在会上还特别强调,希望大家要牢记“四个有利于”,分别是:“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