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药促会 2013-10-30
2013年10月29日,由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中国医药企业文化建设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国医药企业伦理准则发布大会”在京举行。部分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国际组织代表、各省市医药行业协会及医药企业负责人出席了发布大会。
会议中,中国药促会执行会长宋瑞霖应邀作题为“中国法律制度与《墨西哥城原则》之间的关系”的报告。宋会长表示,一个国家的医药产业伦理道德水平与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体制有着紧密的联系。伦理道德水平的提升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临床医疗机构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其提升的关键在于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于受贿方、行贿方要予以严惩,对于守法的企业应予以鼓励,从而营造良好的政策与市场环境,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随后,九家主办单位负责人联合签署了实施《医药企业伦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倡议书,要求医药界同仁遵循《准则》中以医疗保健和患者为中心、诚信、独立、合法、透明和责任的六大原则,自觉遵守《准则》各项条款,并呼吁政府继续强化改革、依法行政、扬善惩恶、净化市场,共同助力规范中国医药市场秩序,为大众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医疗保健环境。
中国药促会副总监王鑫、国际部阮欣欣、研究部王哲男参加了上述活动。
宋瑞霖会长作大会报告
九家协会联合签署倡议书
大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