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药促会 2011-07-11
郭清武处长作题为《2010版GMP政策解读》的报告
在7月5日召开的中国药促会第九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司郭清武处长作了题为《2010版GMP政策解读》的报告。
郭清武表示,新版药品GMP自2011年3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各级药监部门、各药品生产企业都在按照国家局部署、根据本地区或本企业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实施过程中,也有新的意见和建议,有待进一步协调。
根据SFDA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郭清武特别强调了关于实施2010版GMP的最后期限:自2011年3月1日起,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均应符合新版药品GMP 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 要求。现有非无菌药品生产企业,软件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也就是说2010版GMP对非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在硬件上无过多要求,只要求软件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标;未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郭清武提醒出口非无菌药品的企业,也要抓紧工作,不能等到2015年。
一、2010版GMP实施现况
首先,郭清武简要介绍了2010版GMP实施情况,对于企业高度关注的《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经过二次网上征求意见,SFDA已完成相应修订,将汇同《药品GMP检查员聘用考评规定》,于近期下发。同时,新版《药品GMP检查评定原则》,拟待上述办法发布后,再下发执行。另外,SFDA组织编写了部分药品GMP指南,目前有5种指南已经交出版社,预计将于7月与读者见面。
为作好新版药品GMP培训工作,SFDA编写了《新版药品GMP培训教材》,制定了培训计划,成立了协调机制,已经分别对各省局安监处和认证中心有关人员、药品GMP检查员进行了培训,为各地培训了220多名GMP培训教师,120名药品GMP检查员,并对8072名企业人员进行了培训。
根据企业申报情况,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已经按照新版GMP要求,组织对8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为了解各地GMP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SFDA安监司组织对部分省进行了调研,召开了专题研究新版药品GMP实施工作的座谈会。
二、当前需要关注的问题
第一是法规滞后问题。由于新版药品GMP从发布到实施时间间隔太短,各种操作性的工作文件相对出台较晚,有的至今还没有发布,给实施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第二是培训问题。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按照计划,今年进行规范条款的宣传培训,今后2年将逐步深入的对风险评估方法等进行深层培训,逐步使监管人员和企业掌握新版药品GMP,但是培训过程中企业往往希望能够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培训教师由于时间关系无法给出满意的答复 。
第三是等待观望。目前社会上对新版药品GMP的实施存在着等待观望的现象,不仅药品生产企业,甚至部分药品监管部门也在等待观望,等待着2013年和2015年的到来,期待着监管部门能够放松要求。对此需要引起重视,如果大家都这样等待,很难实现要达到的目标。
第四是重硬件轻软件。这是我国实施药品GMP的历史习惯,从认证检查到企业改造计划均反映出这方面的问题,国家局药品认证中心组织对8家企业检查缺陷项目大部分属于硬件方面的缺陷,企业的改造计划也多数是在硬件方面。SFDA不反对企业为了减少人为因素而加强硬件建设,也不反对企业按照规划或因设备使用周期而进行硬件改造,但不赞成为实施新版GMP而进行不必要的硬件改造。
第五是避免新一轮的产能无限扩大问题。上一轮GMP认证的教训之一是导致产能的过剩,甚至生产线闲置。据2010年统计,粉针生产线利用率不到30%,片剂、胶囊、水针利用率不到50%,在此情况下,目前部分企业为了达到新版GMP要求,纷纷异地重复建设,必然带来新的产能扩大。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当前存在问题,SFDA下一步工作重点是:
第一是完善法规。及时发布已经修改的《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药品GMP检查员聘任考评暂行规定》,使各地可以及时、进行新版药品GMP检查。同时,及时下发《药品GMP检查评定原则》等文件,使相关工作能够统一。
第二是防止出现“前紧后松”、“我紧你松”情况。这种现象在上一轮GMP认证过程中,各省普遍存在,是企业非常担心的问题,也是体现“公平”、“公正”的实质问题。
第三是要加强培训协调,指导企业加强软件工作,新版GMP主要是增加了软件要求,多数企业可以不进行硬件改造或局部进行硬件改造,在软件方面增加控制要求,通过必要的验证,保证产品质量,就完全可以达到新版GMP要求。
第四是采取措施促进全行业提高药品GMP实施水平。为了使企业在现阶段勇于暴露缺陷,使药品GMP检查员敢于大胆发现并提出企业存在的缺陷,在新版药品GMP实施过渡期后,使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初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拟在过渡期内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可先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进行检查,达到要求的予以通过。但是对于故意造假的企业,一概不能通过。该项要求只在相关剂型或品种过渡期有效,过渡期后严格按照新版GMP相关规定实施。
第五是继续制定相关附录、指南。根据计划和急用现行的原则,认证中心正在起草部分附录和指南,将会陆续发布。
第六是促进完善相关政策,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新版GMP,要使那些产品结构好、市场潜力大的企业借机发展壮大,使那些产品结构不合理,市场前景黯淡的企业能尽早下定决心,激流勇退。
对有些企业提出希望通过新版GMP认证后能够在药品招标及基本药物招标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时,郭清武表示SFDA已经在进行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