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产业资讯 政策法规 研发追踪 医改专题
国家药监局关于取消16项证明事项的公告(第二批)(2019年 第55号)
政策法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07-24 598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取消16项证明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国家药监局
2019年7月11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55号公告附件.pdf

您可能感兴趣
重磅,CDE发布《2025年度药品审评报告》!
重磅,CDE发布《2025年度药品审评报告》!
政策法规 药通社 2026-05-14 938
5月1日新政实施,细胞治疗迎新秩序
5月1日新政实施,细胞治疗迎新秩序
政策法规 新康界 2026-04-29 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