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全民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国家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任务部署,就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征求意见。
意见指出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要遵循4个基本原则,坚持基本保障,实行统筹共济,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坚持平稳过渡,保持政策连续性,实现改革前后待遇顺利衔接。坚持统筹联动,实现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和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同步推进、逐步转换。坚持因地制宜,在整体设计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分类施策,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增强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的有效途径。
征求意见稿详细阐述了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5项措施。
其中三项核心举措分别为:增强门诊共济保障能力;改进个人帐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帐户使用范围。
两项配套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适合门诊就医特点的付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