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国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以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根据文件,到2020年9月底前,实现辖区内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控机构以及县域内至少1家县级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到2020年底前,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