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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确指示:这6大红线,村医不能碰
产业资讯 基层医师公社 2021-02-07 2537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互联网+监管”系统已上线。   
 
   
 
“互联网+监管”系统包含了“对医师的监管”、“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等37个事项监管清单,并对每个监管事项的监管流程和处罚依据作出明确指示。   
 
其中在医师监管清单里,有一些是涉及村医的。基层医师公社为大家整理如下,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   
 
一、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最高罚1000元  

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

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二、违规使用基药目录以外要求、隐瞒疫情等,扣证   

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① 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② 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

③ 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

④ 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


  
 
三、未经注册开展医疗活动,最高罚1.5万元   

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5年要进行再注册,各位村医一定要及时再注册。   
四、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暂停执业

取得执业医师证的村医需要注意,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六、中医医师超范围执业,罚款3万、吊证

依据《中医药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对于村医而言,以上问题有了一个清晰解答,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千万不要碰这些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