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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文,药品集采又有重大新变化!
产业资讯 医改界 2024-05-22 522

5月20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药品集采又有重磅新变化!国家集采之外,部分省际采购联盟将上升为全国联盟集中采购(以下简称“全国联采”),所有省份都要参加。

同时,全国联采已经出炉,湖北、山东、河南、三明市针对不同的品种,将开展全国采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全国医改明星三明市也出手了,针对的是肿瘤和呼吸系统用药,相关药企要注意了,这次终于要全国性感受三明市砍价的“威力”了。

此外,集采还将和反腐联动,文件表示,可根据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形势和需要,有针对性开展本省份带量采购。

国家医保局明确了今年重点任务

通知明确了今年国家医保局在集采方面有这样几项重点任务:

1、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2、开展胰岛素专项全国统一接续采购。

3、指导以上海、江苏、河南、广东为主牵头开展国家组织集采药品联盟接续采购,优化接续采购规则,参照当前国家组织集采做法,合理控制接续中选企业在非供应省份的挂网价格。

4、药品联采办要提前梳理既往各批次国家组织集采(含接续)将于2025年底协议期满的品种,研究以联盟形式将其统筹为1个批次开展接续采购。

全国联采要来了

在国家集采之外,提升省级集采成为今年集采提质扩面的重点。通知非常明确表态:省级联盟采购要进一步加强全国面上协同,条件具备的提升为全国性联盟采购。

牵头省份应加强与国家医保局沟通协调,并邀请所有省份参加,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国家医保局将统筹指导全国联采,协调专家提供技术支撑,提升规范化工作能力。牵头省份要充分借鉴国家及地方组织集采的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根据产品特点形成针对性采购规则,规范化组织采购。各省份原则上均应参与全国联采,积极献计献策,做好集采执行监测管理,增强集采效果;对事关集中采购成效的关键事项,如报量管理、执行集采协议量、非中选产品价格管理及暂停挂网等方面,要树立大局观,原则上应与牵头省份保持一致,避免在政策执行上“放飞”“放水”。全国联采要公平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不得以企业所有制、注册地、规模大小、内外资等不合理条件设定歧视性规则,严防“地方保护”。

这里特别提出要严防以内外资、规模大小等设定规则,这是以往招采中通用规则,在打破了这些通用规则之后,规则将如何变化?是依据产品在临床应用范围?还是临床评价?值得关注。

此外,文件还提出,非中选药品价格管理以及暂停挂网,笔者认为这传递出的信息是,未来非中选药品市场将会越来越难做了,降价压力会很大,降价中选或许是药企唯一出路。

重点指导这4个省牵头全国联采

对于全国联采,通知显示,目前全国联采已有成形方案,且将接受国家医保局的重点指导:

湖北牵头开展新批次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和第一批全国中成药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山东牵头开展中药饮片联盟采购;河南牵头开展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可替代药品联盟采购;三明联盟开展肿瘤和呼吸系统等疾病用药集采。

集采要和反腐联动

对于集采重点品种,国家医保局和省级集采都有不同的重点。其中,国家集采重点是:重点针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聚焦价格虚高、有代表性意义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品种

省级集采重点是:未过一致性评价的化学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聚焦采购金额大、覆盖人群广的临床常用药品和耗材“大品种”,以及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临床使用可替代或相关配套的药品和耗材

此外,各省份要根据本地区药品耗材费用支出的特征和结构、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形势和需要,有针对性开展本省份带量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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