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7月24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在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期第十一批集采工作已经启动,国家医保局研究优化具体规则,在中选规则方面,优化价差的计算“锚点”,不再简单的以最低报价作为参考,同时,对于报价最低的中选企业,要公开说明报价的合理性,并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
国家医保局对集采规则的调整标志着我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进入更精细化、科学化的新阶段。这一变化的核心在于破除“唯最低价”导向,构建质量与价格平衡的新机制,医药财经将从以下维度解读:
一、政策调整的三大关键突破
1. 价差锚点重构
旧模式:以最低报价为基准,所有企业报价与“地板价”比较,易引发恶性价格战。
新模式:采用多维度加权锚点(如历史均价、实际成本、临床价值等),避免企业因恐慌性竞价突破成本底线。
2. 最低价企业责任捆绑
要求报价最低企业公开成本构成并承诺“报价≥成本”,相当于设置价格红线。实质建立成本透明化倒逼机制,防止企业以亏损价竞标后降低质量或断供。
3. 梯度保护设计
非最低价中选企业获得合理溢价空间(如报价≤锚点价的1.8倍即可中选),激励企业通过质量竞争替代价格肉搏,尤其利好创新型药企。
二、政策转向的深层动因
三、对产业链的颠覆性影响
1.药企策略重构
头部企业:从“保份额”转向“保利润”,聚焦高端剂型、生物药等高价值赛道
中小企业:需通过成本公示证明竞争力,倒逼精益生产(例:原料药-制剂一体化)
创新药企:新规则预留溢价空间,加速原研药纳入集采(PD-1抑制剂已试点)
2.医院采购行为升级
报量环节需更精准:避免“只选低价药”导致临床需求错配
强化药事委员会职能:结合质量维度选择中标品种
3.监管模式进化
动态监测系统:集采品种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如山东医保局AI飞检平台)
失信惩戒:对成本造假企业取消2年内投标资格(参考京津冀联盟集采规则)
四、国际经验本土化实践
政策设计明显吸收欧美经验:
德国参考定价制:以治疗等效组(TG)中位价为锚点;
美国VBP计划:将临床获益(如生存率提升)折算为溢价系数;
但中国创新点在于:
成本公示制度(全球首创硬性约束);
梯度保护+质量权重双轨并行。
五、未来演进方向
1.锚点公式透明化
当前未公布具体算法,下一步或公开参数权重(如成本占比60%、质量30%等)
2.覆盖领域拓展
从化学药向医疗器械(如骨科耗材)、中成药延伸(广东已试点)
3.支付标准联动
集采价与医保支付标准并轨(例:浙江集采中选价=医保支付价)
关键结论:政策本质是重构医药市场价值分配机制。通过打破“低价魔咒”,在患者可负担性(保民生)、企业可持续性(保供应)、医疗先进性(保质量)间建立新平衡,标志着中国式集采从1.0价格战时代迈向2.0价值医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