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解除服务协议或者不再续签服务协议的,医保经办机构可视情况核查其1-2年内医保基金结算费用。
01
不到一个月
近300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近期,多地出现定点医药机构集中退出医保的案例。
9月11日,江苏兴化医保公布了一批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名单,涉及4家诊所。
9月10日,福建泉州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发布公告,中止和解除18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其中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有5家。
更早之前,9月1日,深圳市医保局发布《解除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名单》,132家医药机构被解除医保协议。
此外,仅在8月,已有多地医保部门解除部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其中甘肃省酒泉市52家、辽宁省营口市53家、重庆武隆区23家定点医药机构等均在解除范围内。
而在陕西渭南市,蒲城同康医院、蒲城县忠顺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医药机构因 “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不能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被医保局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2021年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定点医疗机构请求中止、解除医保协议或不再续签医保协议的,应提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主动提出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这一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退出医保的基本规则,也为各地处理退出案例提供了依据。因此,从各地退出医保的案例来看,大多集中在小型诊所、小型专科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以及非核心城区的民营机构。这类医药机构中,部分因为合规能力较弱、资源整合能力不足等问题,更容易出现因基金使用违规或经营不善退出。
赛柏蓝观察发现,今年以来,各地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现象愈发频繁。这一趋势背后,一方面与医保基金监管趋严相关,今年1-6月,全国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3.5万家,追回医保基金161.3亿元;另一方面,主要受医药行业竞争加剧、部分机构经营不善等多重因素影响。
02
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解除服务协议
将被倒查1-2年
伴随多地定点医药机构集中退出医保体系,国家医保局已出台针对性监管措施。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解除服务协议或者不再续签服务协议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视既往协议履行情况、提出解除协议的原因,或根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对该机构1至2年内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费用开展核查。
这一规则设定形成 “退保前核查” 的监管闭环,即对于核查未发现问题的,可解除或者不再续签服务协议;对于核查发现涉嫌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解除或者不再续签服务协议。
从监管角度来看,《草案》或将有效堵住部分医药机构企图通过退出医保逃避监管的漏洞。
随着定点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基金监管难度同步上升。国家医保局年初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64.40万家,较2023年底增长16.99%。其中,住院定点医疗机构8.04万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22.76万家,较2023年底增长17.34%;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7.21万家,较2023年底增长24.40%。
接下来,如果《草案》执行,部分医药机构可能面临退不了保、补足欠款的局面,这也将进一步加速行业的合规化洗牌,未来唯有具备稳定经营能力与完善内控体系的机构,才能持续留在医保定点体系内。
03
医保全链条监管收紧
行业马太效应加剧
事实上,对医保基金的全方位监管已成为常态,除退保核查外,国家与地方还推出多项针对性措施,持续收紧定点机构管理。
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新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对于新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设立6个月政策辅导期,有针对性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医保管理及支付相关政策要求。
这一机制从辅导到考核,筛选出具备合规能力的医药机构。如政策辅导期内出现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政策辅导期延长6个月,延长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不予续签医保协议;情节严重的,直接解除医保协议。
国家医保局从严把出入关、规范过程管理以及强化退出机制等多方面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医保基金监管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责”全链条延伸。
更早之前,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指出,合理确定定点医药机构规模,健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完善“两定”机构协议管理,绝不允许将不具备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绝不支持超越医保支付能力盲目扩大定点医药机构规模。
通过准入审核、过程监控、退出核查三方面全链条管控,医保监管趋严正进一步加剧行业马太效应,未来大型医疗机构凭借更强的合规与资源整合能力,将在医保体系内抢占更多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