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药促会 2013-10-24
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世界健康组织第57届国际药用物质非专利药名(INN)协商会议上,提出了一个有强烈争议的议题-为确保患者获得和安全处方,生物仿制药应被赋予与原生物制剂相同的非专有名称。
Hospira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科学??官、医学博士Sumant Ramachandra,博士的主张如下:
欧洲以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体系批准生物仿制药与参比生物制剂采用同一非专有药名超过6年。
生物仿制药使用自己的品牌名称在市场上已经获得成功,这意味着一旦生物仿制药上市没有必要的使用另外的非专有名称进行跟踪。
美国支付得起的医疗法(ACA),国会给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一个批准生物仿制药的途径,不包括生物仿制药需要任何语言的单独非专有名称。
生物制剂和生物仿制药产品采用不同的非专有名称会给依据国际标准和地方标准给患者开具处方的临床医生造成混乱,可能导致安全和用药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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