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特别是对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的深化医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
工作安排共提出26项工作任务,涉及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4个方面。其中,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主要包括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主要包括实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创新绩效考核机制,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等;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主要包括评估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经验,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主要包括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等。
26项工作任务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编办分别牵头,配合部门涉及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国资委、保监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等8个部门。
工作安排指出,卫计委要牵头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以补偿机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明确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督促落实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强化成本管理,将医院成本和费用控制纳入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在收入分配、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
国家发改委牵头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坚决查处药品购销中的暗扣行为。完善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创新政府定价形式和方法,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办法,确保药品质量,合理降低药品费用,推动医药生产与流通产业健康发展。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部分药品,参考主导企业成本,以及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格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政府指导价格,并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此外,还要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售药和违规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支付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的医药行业分析师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上述工作安排中关于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和坚决查处药品购销暗扣行为的表述或许和目前相关部委的举措有某种关联。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全文:
http://www.gov.cn/zwgk/2013-07/24/content_24546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