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药促会 2010.10.29
各地基本药物招标过程中存在“唯低价是取”问题,医药企业反应强烈。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以下称“中国药促会”)对此作了专门研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中国药促会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1、2010年8月在烟台举办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招标与基本药物定价研讨会”。
2、2010年9月7日至9月9日组织调研组,赴石家庄和上海,与华北制药集团、石家庄制药集团、上海医药集团和复星医药集团等基本药物主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3、2010年9月17日下午召开了有部分成员企业参加的“基本药物价格企业座谈会”,对基本药物生产、招标、成本构成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会上,大家对基本药物生产、招标、成本构成等情况再次进行了深入探讨,并针对基本药物定价和基本药物招标存在问题达成共识。
二、中国药促会相关工作的媒体反应与社会影响
1、新华社记者以内参的形式对中国药促会9月17日会议情况作了报道,专报中央领导同志。
2、10月11日,新华网对中国药促会9月17日会议的成果作了题为“药品中标价不及成本 警惕‘药价虚低’危及用药安全”的专题报道。
3、10月12日,《新华每日电讯》刊登了“大药企质疑基本药物招标‘唯低价是取’”为题的新华社通稿,该通稿以中国药促会9月17日会议成果为主要内容。
这是国内权威官方媒体第一次发布有关药价虚低的报道。
4、新浪网、腾讯网、凤凰网、搜狐网、网易、和讯网、中国新闻网、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等十余家大型知名主流网站和健康报网、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药店、生物谷、医药网、秦脉医药网、海峡医界网、慧聪制药工业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十余家医药专业领域媒体,和每日经济新闻、中国广播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天津网、安徽广播网、合肥电视台网、大江网、解放日报、南方日报网、中国关注民生网等等大众综合媒体纷纷转载10月11日新华网报道并关注“药价虚低”问题。据我们统计,“药价虚低”已经成为网络媒体新闻的热点词汇,在百度及Google搜索网站上分别高达50余万和30余万的结果,在“百度新闻”搜索以“药价虚低”为标题的文章共有164篇(10月11日至10月27日)。
5、“搜狐健康调查”正在专门进行关于“药价虚低”的网络公开调查,截止10月27日,来自全国至少8个省份的共计215人参加了调查。
三、媒体关于“药价虚低”的主要观点和报道
(一)一些地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时“唯低价是取”的危害已经慢慢浮现出来,这些都证明了“药价虚低”严重威胁人人公平享有基本药物目标的实现。
1、7月9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同仁堂遭超低价竞标 退出部分省份基本药物招标”,并从多方证实,以同仁堂为代表的多家企业,目前已先后退出多个省份的国家基本药物供应。据悉,同仁堂生产42个基本药物品种,占据中药目录四成之多。同仁堂的理由是,不少招标价格甚至连药材都买不进来,“存心有天知”,昧良心做那些质量差的药,公司要承担巨大的品牌风险,因此只好被迫退出。
2、10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安徽省芜湖县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收到辖区内方村卫生院的求助电话,后者在9月初的省基本药物第二批招标中采购了8万多元药品,至今尚未全部配送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库存告急。
3、东北网近期报道,记者采访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大型医药连锁机构的负责人表示每次物价部门对药品限价后,都会有超过半数的限价药从医院和药店的货架上消失。9月15日起,黑龙江省对108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进行了限定,居民未喜反忧,因为几元钱的止咳药买不到,有的医院甚至把限价药撤柜、拒售。甚至还出现了只要“片剂”倒下了,马上就有一批同成分的“胶囊”、“颗粒”站起来,价格至少是原来片剂的几倍的情况,“降价令”成了药品涨价的前奏。
4、“双鹤有30几个品种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现在真正生产的只有3个,不是不愿意做,而是好多地方招标的价格,正常方法根本做不出来,我们不敢做。”双鹤的一位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这样说道。
5、搜狐网站“健康调查”近期针对“药价虚低”的调查结果显示,有68%的被调查者认为价格过低的药品质量有问题,84%的则明确表示“不敢吃”价格过低的药品。“药价虚低”带来的基本药物可及性和安全性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二)“药价虚低”可能引发其他一系列严重问题。
1、亏本中标的企业实际上扰乱了药品生产企业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等。江苏省医药商业界人士反映,更多小企业容易中标不利于企业做强做大,不利于行业整合。
2、“药价虚低”使得企业的研发积极性严重受损,企业不仅没有研发资金来源,也彻底丧失了创新的动力。
3、一些企业以超低价格中标基本药物,可能只是一种市场策略,企业谋求通过其他渠道来补偿某些品种的损失,以获得更多收益。一种做法是利用先“占领市场”的优势争取和政府部门谈判进入增补目录或者医保目录,这样后续就可以获得更多市场;还有一种做法是利用其他品种采取“失之桑榆收之东隅”策略,在中标药品整体盈利的原则下,最终的医药费用负担承担者还是广大人民群众。
4、在其他招标采购政策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下,“药价虚低”的问题还会带来其他问题。首先,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策略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选择权带来巨大冲击。安徽省某县药品管理中心的主任曾透露,第一批招标的药品包括307种国家基本药和172种安徽省增补药,仅这479种药物基层都不能做到全部配备。“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用不上替代的青大霉素”,基层医疗机构的选择面太小。出于利润考虑,配送商不再配送利润空间很小甚至没有利润空间的基本药物,直接造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标采购了基本药物,但仍然无药物能用的尴尬局面。其次,这对政府监管能力也带来更多考验。例如,一些国有药厂即使开始亏损中标,利用原材料涨价或者维持员工就业等理由,也能凭借自身能够向国家、向政府部门索要财政支持的优势,中标后在国家有关政府部门的“默许”下提高基本药物价格。因此,最后受损的还是广大老百姓的利益。
四、中国药促会的思考
1、目前在某些省市采用的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双信封”药品招标方式时,在具体实施中忽视了药品质量分层这个极为重要的环节。由于当前国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参加招标的药品质量虽然可推定为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但不同的企业所生产的药品实际质量和临床疗效参差不齐;而各地在集中招标采购试点过程中对这些质量差异缺乏统一的评判标准,导致“双信封”制度中的经济技术标书因门槛太低而流于形式,最后只能采取注重低价格的评标方式。我们认为,商务标书评审由最低价者中标的表述应慎重,应当有配套规定加以限制与规范,否则会成为“唯低价是取”行为的依据。
2、我们十分担忧目前个别省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模式在得到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前提下,进而作为“样板”在全国推广,一旦推广至全国范围内,那时候对产业打击将更广更深,到时候再进行纠偏的困难和成本也是不可预想的。
3、我们认为,“唯低价是取”只是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饮鸩止渴的方法,后患无穷。老百姓吃到了价格过于便宜的药品,不仅不能够达到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目的,还会贻误病情,增加用药,最终导致医药费用的整体增加。“药价虚低”与“药价虚高”同样是药品价格违背药品价值的极端表现,这样只是做足了表面功夫,老百姓的医药费用仍然会很沉重。为避免“药价虚低”埋下更多“隐形炸弹”,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组织研究相关问题,谨慎对待药品尤其是基本药物价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