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7-11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1号)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政策,鼓励北京市创新药物研制,优化北京市医药产业资源配置,加强上市许可药品的监督管理,我局组织制订了《北京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7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至我局药品注册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建武。 联系电话:010-83979471。 电子邮箱:zhucechu@bjd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北京市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反馈意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313室药品注册处。 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北京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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