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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政策法规 2015-02-03 4632
  

来源:国务院法制办    发布时间:2015-01-21


为进一步做好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集栏点击《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liuli@aqsiq.gov.cn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221日。

  国家质检总局

  2015121

点击查看附件:《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