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信部网站 2011-12-19
日前,为推进中药材生产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稳定市场价格,促进中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中药材扶持项目规范、科学、高效运行,提高中药材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工信部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有关规定,制定了《中药材扶持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及要求、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结果应用等内容。
《中药材扶持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全文: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n11368223/14385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