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晨报》 2011-11-01
上海市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从昨天开始至2011年12月20日结束。从2012年起,对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设置起付标准,同时提高报销比例。通过政策调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比2011年有所提高。
上海市对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调整的内容还包括:政府财政继续对城镇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增设住院起付线,民政、残联等部门将对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和城镇重残人员等继续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