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8/26/9:19来源:中国医药报作者:王晓冬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从8月20日开始启用新版本《药品GMP证书》。
国家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检查认证的剂型(产品)进行编号并发放新版本《药品GMP证书》。对按照规定于今年3月1日前已受理并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检查认证的剂型(产品),在通过认证后发放原版本《药品GMP证书》。
国家局要求加强《药品GMP证书》管理,认真做好编号、登记、发放工作,做到有序、不乱,平稳过渡。据悉,新版本《药品GMP证书》颜色为淡蓝色,内容、格式与原版本《药品GMP证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