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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版国家医保目录落地!多地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
医改专题 医改界 2024.01.04 889

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即将落地之际,2023年12月29日,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明确对各级医院的用药目录品种数不设数量限制。这也意味着,各定点医疗机构无需因为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限制创新药的配备、使用。

此举被业内视作是畅通国谈药入院通道的重大调整。在此之前,对不同级别的医院用药目录种类数量的限制曾是横在高值国谈药物进院面前的一道坎,如在国家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中,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500种药品。

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进一步满足临床多样化需求

取消各级医院用药数量限制的同时,上述通知还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应在《上海药品目录》发布后1个月内,及时召开药事会议,充分考虑新增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及调整适应症药品的临床应用,合理优化本院药品用药目录,做到“应配尽配”。

“医院临床用药的进与不进,取决于临床的需求。此前受到DRG支付改革、医院用药品规模限制以及零加成等政策的影响,有些高值药可能进入医院不会很顺畅。”中国中药协会合理用药专委会常务副主委康震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家要求强化儿童、罕见病等群体用药的绿色通道,加速国谈药入院的背景下,取消各级医院用药数量限制不仅能让患者受益,还有利于临床药品管理的良性发展。

不仅上海,此前2023年7月21日,广东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亦对医疗机构配备药品的限制做了进一步放宽,并明确药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进一步畅通国谈药品进院通道。

广东卫健委曾表示,一方面,取消限制更有利于推动分级诊疗和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且随着药品“零加成”、医保付费制度改革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推进,医疗机构本身已有控制医疗费用、控制用药规模的内在驱动力,从卫健部门的角度,已无需再对用药品种数做出明确限制;另外一方面,随着医药产业发展,近年来有越来越多新药上市,对医疗机构用药总品种数限制会成为新药进入医院的重大阻碍,不利于医药产业发展。

“如今我国医改进入深水区,‘三医联动’已经逐渐成为各方共识。”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表示,医院回归理性和按医学规律走向高质量发展是未来的趋势,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给医院“松了绑”,不仅让临床用药有了更多个性化选择,还让新药进院有了畅通通道。

多方呼唤国谈药物落地,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是前提

解决国谈药落地难的问题是一个需要多方联动的课题。“给医院松绑之后,虽然新药进院有了更多可能性,但前提是要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尤其是对于罕见病新药和儿童药,只有在诊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生对疾病和新药的认知提高的基础上,让更多新药投入临床应用,才能真正让临床患者获益。” 史录文指出。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新版医保目录2024年1月1日落地实施。从医保的角度,国家医保局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新版目录落地?

2023年12月13日,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发布会上指出,为尽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将落实谈判药品直接挂网、信息系统调整等措施,确保谈判药品按照协议调整如期价格,做好目录落地实施的准备;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联动,根据各医疗机构临床治疗需求,及时将目录新增药品纳入配备名单,提升用药保障水平。三是指导各地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通过定点零售药店等渠道进一步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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