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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促会代表团访问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总部(访欧系列报道三)
国际交流 2017.07.03 4936

来源: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  2017-07-03


6月28日,由中国药促会会长、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列明、中国药促会执行会长宋瑞霖率领药促会代表团访问了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总部。世贸组织副总干事易小准会见了代表团,WTO知识产权政府获取和竞争部部长Antony Taubman和专利律师Roger Kampe参加了会见。

会见中,易小准副总干事首先介绍了WTO的概况,以及该组织在致力于促进全球国家平稳、可预见、自由贸易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与WTO会谈现场


丁列明会长介绍了中国药促会及代表团出访目的。宋瑞霖执行会长向易小准副总干事介绍了入世后中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医药行业创新发展取得成就,以及近期中国药品监管改革情况。特别是为了鼓励医药创新,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和专利补偿制度的征求意见方案,对中国医药产业发展将会产生巨大影响。

双方围绕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专利补偿制度与数据保护制度对创新与仿制的影响等展开了深入的讨论。易小准副总干事表示,很高兴看到中国已经成为全球专利申请大国,同时自主研发出了一批创新药。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的药品专利保护制度改革将对中国乃至全球药品市场带来重大影响,有必要进行仔细论证。他同时表示,期待与中国药促会就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开展课题合作研究。


与WTO代表合影


同日,中国药促会代表团还访问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米内利克阿莱穆格塔洪(Minelik Alemu Getahun)、全球挑战司司长阿纳托尔•克莱提格(Anatole Krattiger)、联合国可持持续发展目标(SDGS)主任代表Ridha Bouabid ,专利法部部长Marco M. Aleman等参加会见,并就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全球合作等主题举行了会谈。


会谈现场


格塔洪副总干事表示,公共卫生挑战对知识产权制度与促进创新与医药技术应用的融合提出了更高要求。WIPO作为联合国的分支机构,致力于推动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准入制度。

宋瑞霖执行会长表示,中国正在进行专利法与药品管理法的修订,让创新有合理回报、让百姓尽早用上创新药以及价格合理、质量有保障的仿制药;这也是药品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所在。此次访问WIPO是希望通过面对面地探讨,分析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通过深入讨论与多个具体案例分析,大家一致认为:鼓励创新只是手段,促进可持续发展才是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核心。药品知识保护政策制定要平衡药品创新与可及性,要注重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衔接;给予药品专利保护时间的长短不仅与药品剩余专利期相关,还要综合考虑药品价格以及国家财力等多方面情况。


与WIPO代表合影


梧州中恒集团总裁、副董事长欧阳静波、杭州瑞普基因总经理楼胜琼、绿叶制药集团副总裁姜华、康弘药业集团副总裁柯潇、两江药物研发中心总经理贺耘、正大天晴药业总裁助理、研究院副院长顾红梅、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副秘书长程音齐、国际部副主任鲁晓缇等代表团成员出席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