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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五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为患者减负1708万
医改专题 2013-09-24 3107
  

2013-09-24 来源:南方日报


昨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选择5家公立医院试点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试点期一年,预计将为患者减负1708万元。

在公立医院几乎自负盈亏的状况下,以药养医是医院生存之道,而国家政策也允许公立医院在药品定价时,在进货价的基础上增加15%

此次被选择为试点医院的为石龙人民医院、新涌医院、莞城医院、石碣医院、道滘医院,其中道滘医院还将作为平价医院试点。

根据《东莞市试点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补偿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五家试点医药将取消药品加成,按采购成本价格向患者提供药品。而对于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实现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主要通过提高医疗服务标准、政策性亏损补助、建立药品费用控制以奖代补制度、提高社保病人报销比例4种方式给予补偿。

据统计,5家试点医院在2012年度药品加成收入为4273万元,这次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市财政将给予补助1208万元,而预计患者负担将因此减轻1708万元。试点执行时间从今年101日起实施至20141231日结束,从2015年起进一步扩大在市镇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带来医院收入减少,方案明确了通过提高医疗服务标准,政策性财政亏损补助,药品费用以奖代补和提高社保病人报销比例四种渠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