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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跨区域联合谈判方式正在征求各省意见
产业资讯 2015-11-06 3167
 

来源:医药云端信息    2015-11-05


据悉,国家卫计委正酝酿跨区域省际联合体谈判,并征求各省卫计委意见。

【联合体组建方式】

谈判暂以3-5个省份组成区域团购联合体,按行政区域就近自愿联合,也可以用药习惯趋同自愿联合。区域团购联合体的发起者可由药品年采购金额大的省份担任,负责召集相关省份研究制订谈判规则,牵头承担具体谈判。

也可建立轮值分工制,每个成员省份分别承担具体谈判,一省主谈,其他成员省份配合。31个省区市可成立多个联合体,每个省份可参加不同联合体。每个联合体的成员省份要签订书面协议确认。

【谈判品种的选择】

试点阶段,谈判药品首先由成员省份从上年度药品金额占比累计80%的范围内选择推荐,再有联合体统一协商确定具体品种。不同联合体的谈判药品要错位选择,原则上不重复、不交叉。

【谈判结果】

每个联合体确定谈判药品后,要致函其他联合体和来加入联合体的省份,请其出面确认是否同意自行相关谈判结果。要统一谈判议定的价格,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

谈判结果同时在国家药管平台和省级采购平台上公布,采购周期原则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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