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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部门联合发文列27项分工方案,补就医、养老等方面社会公共服务短板
医改专题 医谷综合报道 2019-02-20 4632

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由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托幼、上学、就医、养老等方面提出27项具体任务。

《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全覆盖、质量全达标、标准全落实、保障应担尽担,实现非基本公共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其中,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3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 30%。到2022年,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要得到有效缓解。

《方案》提出了27项具体行动任务,其中,在提升贫困地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面,《方案》指出,提升贫困地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条件,确保每个县(市、区)建好 1-2 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并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力争到 2020 年,每千人口县级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 1.8 张左右,能够满足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需要。地方政府负责筹集资金,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特色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

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方案》指出,重点支持床位不足或业务用房面积不达标的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力争省、地市、县三级都有一所政府举办、设施齐全的妇幼保健机构,强化省、地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和产前诊断筛查能力。支持儿科资源不足地区加强建设,统筹利用各种服务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产科、儿科、中医科等服务功能,力争到 2020 年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 2.2 张。

提高医学应急救援和传染病等防治能力方面,《方案》明确依托大型综合性医院扩展补充紧急医学救援能力,配置医学救援设施设备,建立国家综合、航空、海(水)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构建全国分区域布局的海陆空立体化、专业化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立健全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改革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综合性医院传染病、精神病诊疗能力和传染病医院建设,全面提升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疾病防治能力。完善血站服务体系,加强血站及血液筛查实验室建设,保障血液安全供应。

《方案》提出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建立专业协作团队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在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以及中医、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督促各地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精简优化审批流程。

此外,《方案》还提出均衡发展优质医疗资源。围绕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肿瘤、心脑血管等重点疾病,在全国建立若干高水平的国家医学中心和一批区域医疗中心,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集聚医教研产等各种创新要素,开展癌症等重大疾病科技攻关,在医学科研成果临床转化、攻克疑难复杂疾病、建立人才培养模式等领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鼓励优质医疗资源通过组建专科联盟、建设分支机构、远程医疗协作、“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多种方式,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逐步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

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