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发布通知,公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结果和中选生产企业委托配送企业有关情况。
来源: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
以下为公告原文: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以下简称国家试点)已产生中选药品,中选生产企业已通过北京市阳光采购平台新资审系统与配送企业建立了配送关系。为保障国家试点工作在北京市平稳有序推进,现将中选药品的产品信息、中选价格和委托配送企业的情况予以公示,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执行前准备工作。
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结果和委托配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