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药产业传承发展必须解放思想纵观世界发展,就是一个从传统走向现代并不断自我否定和提高的过程。所有传统在传承发展过程中都要面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一不可回避的问题。何为精华?刘昌孝院士指出[7],中医药学传承精华主要包含科学精神、哲学思想、医学理论、临床经验以及人文德育5个部分,不论是产业拓展、药材种植与培育、新药或新产品研发、专业人才培养,都必须以医疗服务、健康需求、解决实际病患为第一出发点。“实践-理论-再实践”是科学体系不断进步的本质,中医药发展也不例外。如果没有不断、反复的传承、吸纳、借鉴、扬弃、创新,具有3000年历史的中医药是不可能一直发展到今天的。现代医学手段是传统医学方法的延伸和扩展,而不是对传统的否定。现代医学和传统医学两者治病救人的目标是一致的,本质上没有隔阂。现代科学要为中医药服务,而不是中医药发展受制于现代科学。正所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果我们今天对传统医药的认识还停留在百年前,显然不是守正,而是守旧了!因此,中医药发展规律的实质就是在前人基础上不断自我革新,大胆借鉴,创新发展。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绝不意味着自我封闭、墨守成规。一些人士片面地将中医药发展规律理解为宏观和微观的差异、民族性或文化性的差异、研究模式的差异[8],实在是舍本逐末,是莫大误解。正如人民日报社论所言:传承是为了保根,没有传承就不能正本清源;创新是为了提升,没有创新就不能与时俱进[9]。中药企业要守正创新、加快发展,必须解放思想,卸掉包袱,增强自信,清醒地认识到中医药发展需要兼容并蓄,借鉴吸收现代科技成果。(二)中药企业传承发展必须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就是从实际情况出发,不夸大、不缩小,正确地认识和解决问题。中医中药发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应将人为感情夹杂其中,使其复杂化。传统中医以辨证施治、个体化医疗为主要特征。流传于世的同仁堂、达仁堂、胡庆堂等都是以中医开方或者坐堂开方抓药为主要经营方式,所使用的多为饮片。由于是辨证施治、个体化医疗,即便对同一患者的同一病症,同一医生也会在不同阶段开出不同处方;甚至面对同一病症,不同的医生也会开出不同的处方。这种基于个体经验的医疗方法很难制定出统一标准。不论是张仲景的《伤寒论》、葛洪的《肘后备急方》,还是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等,都是几十代中医先人传承行医经验总结出的经典名方而非中药标准。进入现代,中医和中药演化为两个学科,一个负责看病,一个负责制药;此时,中医的个体化辨证施治和中药的工业化生产之间的矛盾必然产生。我们不能因为现代制药工业对传统的借鉴和二次开发,就误以为中药无需再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验证。在中药开发过程中,我们应当对中药积累的几千年人用经验大胆借鉴和研究,而不是一味拘泥于传统中医药理论,青蒿素、黄连素、麻黄素和三氧化二砷等药品的成功无不如是。因此,中药企业传承和发展必须实事求是,在中药开发过程中既要充分汲取中医药丰富的养料,深度挖掘价值点;又要善于利用现代医学技术和成果,讲大家都听得懂的“普通话”,学会用公认的标准证明自己。(三)中药应当通过循证评价彰显价值对任何事物的认识都是一个逐渐成熟的过程,药物研发过程更是如此。上世纪“反应停”事件导致欧洲一些国家出现“海豹儿”,促使各国对人用药品进行强制性安全评价,并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所以,开展安全性、有效性评价是对大众健康的负责,是国家和制药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中药”或者“西药”无关。中医药当然有权根据自身特点科学设定可重复、可检验的评价标准去证明自身的质量和疗效。但是,所有的标准都应当符合科学规律,不能既不接受现有的药物评价标准,又不提出可以证明自身安全有效的证据;面对质疑,更不能用传统文化为盾牌予以回避。循证医学的本义是遵循证据的医学,它对于证据的产生、报告、评价、使用都有系统而详尽的研究,有较完备的技术方法体系,并随着医学的发展而不断改进,因此成为了世界公认的临床价值评价方法。事实上,中医药大师非常重视循证医学与传统医药的结合。陈可冀院士[10]指出“任何一门学科都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扬弃才能自我更新、不断发展,而循证医学正是中医药传承与发扬、现代化、国际化的必由之路”; 王永炎院士[11]指出“传统的中医药要在现代社会仍然能服务民众,甚至走向世界,成为科学前沿,不断汲取现代科学成果而发展完善,就必须融入主流医学体系,其关键是取得‘共识疗效’;共识疗效要求评价反映临床疗效的真实性,达到中医认可、西医也认可,中国人认可,外国人也认可,其途径是严格的循证评价”;张伯礼院士[12]指出“中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加强循证评价的研究来提高行业门槛,打破良莠不齐的局面”。毫无疑问,这些中医药学界的大家都非常赞同中药评价走上循证的道路,在他们的带动下,一些中药企业也意识到开展循证评价,特别是规范的RCT,是获得临床认可的重要途径。如血必净注射液就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重症患者开展的多中心、随机、安慰剂对照、双盲设计的临床试验,证明其可以显著降低肺炎严重程度,减少死亡,结果发表在国际重症医学领域权威杂志Critical Care Medicine上。(四)创新中药监管,助力中药企业发展中药评价走上循证道路,关键难点在于评价指标的制定和认同。药品监管部门在这方面需要勇于担当、有所作为,通过政策引导和标准建立,敢于淘汰一批质量差、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明确的中药,保留真正有临床价值的品种,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结局。这一动作越晚、越不彻底,就越不利于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纵观国家药监部门成立后不同时期中药注册分类,2020版中药注册分类与之前有很大不同,其可看作是从以药学分类转变到以临床价值分类,这种变化有利于中药企业认识到药品临床价值本源的回归。目前更加详细的注册分类仍在征求意见当中(2020年4月30日发),其中关于中药创新药的分类未见到如2007版中“从植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这一“天然药物”的描述。关于青蒿素是中药还是西药的争论,恰恰就源于注册分类的不清晰。此时我们应该回归新药研发的起点,对于植物来源的新药,在证明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如果是按照西医理论进行的研制,物质基础明确,成份可控,应当归于化药;物质基础不完全明确,但成分可控,应当归于天然药物;如果是按照中医理论进行的研制,则归于中药。这样,就可以解决当前中药企业的很多困惑,真正回归到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开发中,为中药未来发展留出上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