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重庆、贵州、云南、湖南、广西等5省医保局发布第一批常用药联合带量采购文件,11月25日现场报价,25日—27日为中选结果公示日期。
相比征求意见稿,带量采购的品种数量从18个减少到17个,苯磺酸左氨氯地平免于被带量采购。
值得关注的是,5省带量采购对于降价要求,尤其是独家品种和只有2家生产的品种的降价要求,和山东省带量采购相关原则惊人的一致,这一开创性的革新,无疑将成为省级带量采购降低独家品种价格的大杀器。
更引人关注的是,如果省级带量采购的这一降价规则实验成功,即独家品种都接受这一规则,实现了大降价的话,那么未来,国家带量采购上会延续这一规则吗?
年销售过50亿的大品种
公开资料显示,苯磺酸左氨氯地平是一种钙离子拮抗剂(CCB)类的降压药,为苯磺酸氨氯地平的左旋体,保留了降压作用的同时可降低水肿等副反应。
米内网统计数据称,目前国内有11家企业拥有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生产批文,在2019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心血管系统药物竞争格局中,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以2.98%的市场份额排位第六;在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心血管系统药物竞争格局中,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以8.23%的市场份额排位第三。
该产品在2019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简称中国公立医疗机构)及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合计销售额超过50亿元,同比增长8.02%,施慧达所占市场份额超过60%。
产品免于被带量采购,对于有这些产品批文的企业来说,不用降价了,市场仍可维持原状。
在17个品种中,有8个品种约定采购量的采购基数为所有医院采购量70%累积而成,另外9个品种——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8:1)、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4:1)、头孢他啶、盐酸川芎嗪、奥硝唑氯化钠、美洛西林、头孢噻肟、丙戊酸钠、替加环素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为60%累加确定。
采购量足够有吸引力:最多两家中标
在采购量分配上,采购联盟此次抛出相当大诱饵。
同分组同质量层次内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3家,最多中选2家,同分组同质量层次内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1-2家,最多中选1家。
也就是说,在17个品种上,最多就2家获得5省60%或者70%的采购量。但是从实际来看,有可能只有1家中标。
文件明确:同分组同质量层次申报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2家入围企业,并以入围企业中最低单位可比价作为该药品评审组中选价,且为第一顺位拟中选企业。
综合评审是怎么回事呢?省级带量采购仍延续了质量分层的概念,不同质量分层有不同采购量,在新的质量分层下,过期原研药和过评一致性评价药品都在同一质量层次了。按照国家带量采购的规则,大家就是比拼价格,不过,省级带量采购额外增加了医疗机构覆盖率和采购量的占比两个指标,这两个指标尤其是前者外资原研药占据一定优势。
不过,即使外资在入围上有优势,但因为有两家企业入围,中标的也是价格低的那一家,所以比拼完市场率后,仍然是价格比拼。
那么,另外一个入围企业怎么办?议价。5省联盟的采购文件规定,确定第一顺位中选企业后的第二步是议价,拿着2家企业中的低价去找价格高的另外一家企业议价,接受中选价的,则该产品为第二顺位拟中选企业。不接受中选价的,视同放弃。
这样做的结果是,5省联盟采购不会像国家带量采购那样,出现不同的中选价格。两家企业都是同样价格中标,如果第二家企业不接受最低价就是弃标,笔者理解,报价最低的产品就能独享该质量层次带量采购的市场。
独家或者2家产品降幅:取决于所有品种降幅
此前在分析山东省带量采购的中标规则时,笔者认为山东省带量采购的一大创新是,降幅不由自己定,而是取决于所有参与选手。
这次5省带量采购联盟也神奇地出现了这条原则,实际申报企业数≥3家,中标价格取决于入围企业中价格较低者,价格高的企业要想中标也得降到竞品价格上。
而对于竞争少的品种呢?参照所有评审组中3家及以上申报企业评审组中选价的平均降幅,进行议价。
17个品种中,每个品种有两个质量层次,那么,最多分为34个评审组,假设有20个评审组有3个以上申报企业,其中选价格平均降幅为20%。那么,独家品种起码要达到20%的降幅才能中选;如果有2家生产,那么,在降价20%后,谁的价格低谁就中选,如果都不满足降幅,那就都落选。
最近山东省和5省联盟带量采购,对于独家和2家生产品种降价规则,完美解决了竞争少品种的降价问题。
在国家带量采购中,竞品多的品种降幅有目共睹,生生降出了几分钱一片甚至一分钱一片的价格。但是,对于竞争少的品种,降幅不大就可中标是有可能出现的。
例如,盐酸右美托咪定,在带量采购4+7试点中和4+7全国扩标中,并没有增加竞品,都是独家中标,价格没有变化。
现在省级带量采购上,这种独家和2家产品竞标必须降价创新性规则,不知道会不会被国家带量采购所采用,如果被国家带量采购采用,未来独家或者两家的品种降价幅度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