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一路走来,开疆拓土,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已成为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商业健康保险无论是产品结构、市场规模,还是保障人群、服务内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不可否认,与其他较成熟的保险市场相比,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空间尚有待进一步挖掘,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也有待不断创新。特别是,如何紧跟时代步伐,迎合市场需要,不断实现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的迭代升级,满足国民在普惠型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的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需求,无疑是商业健康保险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业务起步较晚,一直到1982年,才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先开展第一笔商业健康保险业务——“上海市合作社职工医疗保险”,以此为标志,拉开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经办的序幕。业务开展初期,由于受计划经济时期医疗由单位保障的观念影响,群众对商业健康保险认识不足,商业健康保险的业务拓展并不理想,全国的保费收入直到1997年才有15亿元。
以2004年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人保健康等专业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为标志,商业健康保险开始进入专业化经营阶段。特别是,随着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国家将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紧接着,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0号),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由此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目前主要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底,市场上经营健康保险的公司总计150余家,按保费收入计算的市场规模达到7700多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
二是疾病保险独占鳌头。按照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划分,商业健康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相关的医疗意外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艾社康(上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据此对六大类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结构开展了一次市场调查,2018年,疾病险占比65.2%,医疗险占比33.9%,其他四个险种的市场占比加起来不到1%。与疾病险相比,由于医疗险要求与医疗机构有更深入的合作,加上医保目录不断扩容等不确定风险,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医疗险市场的发展。因此总体而言,虽然疾病险的产品创新弱于医疗险,但是短期内受制于保险公司业务增长等战略诉求,疾病险在一定时期内仍然是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上的重要保障性产品。
三是服务范围不断拓展。商业保险公司除了直接进行基于自身业务范围的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市场拓展和经办服务外,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和承办也是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方式。据监管部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全国90%以上的大病保险业务,服务人口超过10.7亿人,保费收入达389亿元。
由于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的居民收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吃穿住行等日常开销占用了他们大部分收入,再加上医保制度改革前一直实行依托单位(集体)、近乎免费的医疗保障,国民普遍对商业健康保险没有概念。以致于,医保制度改革以后直到现在,国民还是习惯性地对政府主导的基本医保,无论是保障范围、服务内容,还是保障水平,都有着过高的期待。这种社会心理,事实上成为了导致基本医保在各地实施中责任边界不断拓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诱因,基本医保包得太多、管得太宽的结果,不仅导致基本医保责任泛化、不堪重负,更重要的是挤压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限制了其专业能力的提升和功能作用的发挥,再加上内外部诸多因素影响,使得商业健康保险沦为单纯的医疗费用被动付费者角色。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商业健康保险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从商业健康保险行业自身来看
一是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开发能力不足。基于诸多原因,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很难获取完整的由各家医疗机构所拥有的健康和医疗数据,由于缺少必要的数据支撑,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健康保险产品开发的市场针对性,并制约了产品的开发速度,产品开发能力稍显不足,导致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细分品种较少。即使有新产品上市,也往往设计复杂,条款多样,民众难以选择。
二是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动力不足。由于缺乏有效的创新产品开发保护机制,往往是好不容易有一个市场反映良好、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推出不久,大量同质化产品就跟风上市,导致开发健康保险新产品的回报率普遍较低,客观上造成了产品创新投入动力不足的局面,反过来又进一步制约了产品开发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三是对健康管理的激励作用明显不足。目前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设计,无论是采用定额给付形式、还是费用报销模式,更多侧重于经济补偿,对健康管理的激励作用明显不足,商业健康保险更多是为疾病而保险,而不是为健康而保险,客观上形成了奖励“患病”、而不是奖励“健康”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