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带量采从2021年就开始准备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一年的时间,终于在年底前把目录和规则定出来了,接下来看一下综合情况;
一:本次中药饮片的21个产品,量,限价
(信息来源:三明采购联盟省 风云药谈整理)
二、相关主要规则梳理
1、参与省/区:山东、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产品、数量、要求
本次联合采购中药饮片21个品种(以医保业务编码中药饮片名称为准),每个品种划分为选货、统货两个规格。
3、采购周期:
自执行之日期起,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视情况可延长不超过1年。
4、报价要求:
以内包装规格为1kg/袋、外包装为瓦楞纸箱为代表品, 按每kg为报价单位进行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入围数量--综合评审:通过综合评审、竞价报价两个环节确定拟中选药品。
(信息来源:三明采购联盟省)
按综合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由高到低确定申报企业的顺位。根据有效申报企业的顺位,确定入围竞价报价环节企业名单。最多入围企业数根据同评审组有效申报企业数确定。
6、入围数量--竞价报价:
① 同评审组确定统一的最高有效申报价,由专家组参照入围竞价报价产品首轮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论证确定。
同品种不同品规的最高有效申报价出现价格与质量层级不相符的情况时,原 则上参照选货评审组入围企业首轮报价情况,由评审专家对统 货评审组最高有效申报价进行调整。
开始第二轮报价--竞价阶段
① 各评审组所有入围竞价报价环节的产品开展第二轮报价, 第二轮报价须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及其首轮报价,超过的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入围资格。
② 符合以下条件被列为拟中选
补位供应(类似国采备选)
如同评审组所有拟中选药品产能不满足联盟约定采购量的, 依次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议价谈判,接受不超过评审组拟中选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补充确定为拟中选企业,直到拟中选药品总产能达到约定采购量为止:
(一)按第二轮报价由低到高,与未获得拟中选资格的入 围企业进行议价谈判;
(二)按第一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与未获得入围资格的企业进行议价谈判。
如按上述规则补充拟中选企业后,仍达不到约定采购量的, 按比例调减约定采购量。
7、量的分配机制
① 医药机构填报采购需求的产品若中选,同时该中选药品的 供应区域包含该医药机构所在地区,则该医药机构填报的约采购量的50%分配给该中选药品,剩余50%纳入待分配量。
② 医药机构填报采购需求的产品未中选,或该中选药品的供应区域未包含该医药机构所在地区,则该医药机构填报的约定采购量全部纳入到待分配量中。
待分配量由医药机构在供应本地区的中选药品中结合样品质量、中选价格自主选择分配,并可在同品 种各品规间调剂分配。
鼓励医药机构优先选择原材料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具有追溯体系、道地产区的中药饮片。
中成药带量采的规则相比较中成药、生物制剂、化药的要相对简单一些,等待拟中选结果公示。
作者:张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