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国内很多药企卖掉了自己的管线,表面热闹的背后,有很多的不得已。
撰文|王 晓责编|崔佳慧
8月7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示了2024年通过医保目录调整的初审药品名单。共收到企业申报信息626份,440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
与2023年相比,今年申报和通过的药品数量均有所增加。多位行业专家分析指出,企业今年的国谈参与热情与多地近期出台的全链条支持创新药方案密切相关。
早在今年3月,市场就曾流传国家将推出“全链条支持创新药”政策的消息。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相关实施方案。其间,北京、广州、珠海等地都有支持文件出台。
而在7月底,作为全国生物医药研发和产业化高地的上海,正式推出《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内容涉及8个环节的37条具体措施,其中不乏“真金白银”的资金支持。
上述政策对医药二级市场有所提振,但也有行业观察者直言,“全链条支持”涉及的激励措施仍无法让当前陷入融资难的中国创新药真正“脱困”。
中国的生物医药企业为何一直在呼吁“全链条支持”?各地出台的支持政策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创新药企业目前面对的经营压力?“医学界智库“专访了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
医学界智库:产业端强烈呼吁“全链条支持”的背后,反映了我国医药企业面临的哪些困难?
金春林:主要反映了医药产业目前面对着严峻的生存挑战。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在2017年左右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并在2021年达到了发展高峰。随后由于经济、政治等外环境的变化,生物医药出现了“泡沫式”的破裂,有人戏称生物医药产业进入了寒冬期。
近两年,国内有很多药企卖掉了自己的管线,表面看很热闹,似乎是我国医药研发能力得到世界认可的有力证明。但这其中有很多的不得已,企业明知道当前并不是出售的好时机,但为了解决资金困境,只能选择卖掉。这对于整个产业来说虽不是毁灭性的打击,但将一些有潜力的管线卖给了国外,国内企业就失去了进一步挖掘和发展的主动权。
创新药研发本就有投入大、周期长、失败风险高的特点,在整个市场环境较差的情况,企业依靠自身力量恢复较难,亟需政府方面出台有强度的支持政策。因为药品从研发到商业化,涉及的不只是单部门的力量,所以企业方面非常渴望全产业、多部门给予强刺激的支持措施。
医学界智库:上海出台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对由上海市注册申请人开展国内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并实现产出的1类新药,最高分别给予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支持。有行业人士表示,创新药素来有“10年10亿美元投入”的说法,据此认为补贴的资金仍是“杯水车薪”,您如何看待这种说法?
金春林:“10年10亿美元”一般针对的是first-in-class,但很遗憾我们国家目前基本还没有这样的产品出现。1000万元的补贴,如果是三年前外部筹资环境较好的时候,对于企业或许意义不大,但在行业整体不景气的当下,这些资金弥足珍贵。但需要思考的是,对于生物医药产业的未来发展,政府究竟是该直接投入,还是营造良好环境,从长远来看,后者的意义更大。
医学界智库:《若干意见》覆盖了研发、临床试验、审评审批、市场推广、产业化、投融资、数据资源利用及国际化8个环节。哪个环节是我们过往的“薄弱项”,或者说是产业当前最关心的维度?
金春林:泡沫破裂主要指向的是投融资的问题。外环境变差后,VC、PE不愿意再将资金投入生物医药。生物医药的产业链很长,只研发端就涉及一期二期三期,在一期投入后,企业如果二期筹不到足够资金,就意味着整个链条断掉,这还和房地产的烂尾楼不一样,研发资金一断基本意味着“前功尽弃”。
而上市端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已经有近一年的时间没有药企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了。前端筹不到钱,后端上不了市,“没钱”成了企业活下来最大的问题。所以,全链条政策的最大作用首先是恢复大家对生物医药产业的信心,让更多市场资金注入。
企业关注的另一重要方面是医保准入和医院准入的问题。国谈的确给予了创新药企一条商业化的路径,但现在普遍的反馈声音是降幅太大,60%的降幅对于一个真正的创新药来说,难以弥补研发端的巨大投入,也无法激励真正的创新,很多药企都在呼吁将降幅适当下调。
目前,一些国内自主研发的药物在国内外的市场甚至出现了10-20倍的差价,部分药物在国内的定价过低。我认为,对于first-in-class和best-in-class的药物,要在医保定价时适当地放宽标准,在续约时也不能无休止地降价,而是要按照创新的程度进行分类。
当然,在医保准入之后,医院的准入也同样重要,这意味着企业是否能拿到商业回报。但如何打通国谈药落地“最后一公里”也是企业目前面对的难题。
医学界智库:就国谈药落地医院的问题,有医院医保处表示,在该省医保的激励政策下, 用国谈药医院可能不亏,但不用的话,医院盈余或许更多,您觉得该如何打通最后一公里?
金春林:地方医保局在医保准入方面没有权限,但在医院准入方面是有权限的,上海在这方面就做得比较好。《若干意见》提到了两个“除外”:一是医保确定医院医保总额时,将创新药创新器械单列,不纳入总量、总额预算中;二是在DRG/DIP支付时,不将创新药纳入支付标准中。两项“除外”在理论上避免了创新药使用影响医院医保的结算。
但我们也要看到,医院实际运行过程是非常复杂的,很多指标仍束缚了医疗机构对于创新药的使用。比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考”)有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是“医疗服务占比”(医疗服务收入占比 = 医疗服务收入 / 医疗收入 × 100%),如果将创新药计入医疗收入中,这个指标数字就必然下降。
医学界智库:在药品领域,什么才是真正的创新?
金春林:界定“创新”非常重要,这牵涉到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地。药监更多关注药理,将新靶点、新机制、新结构作为创新的评判依据,但医保作为买方,更强调临床价值,即临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例如药物能否提高生存率,像肿瘤治疗药品能否延长无进展生存期等,更多关注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这次创新药全链条支持政策就是从医保角度出发给予的激励政策。
医学界智库:您一直是“价值医疗”理念的有力推动者,您认为这一理念是如何体现和应用在创新药全链条支持政策中的?
金春林:价值医疗的核心概念是追求性价比高的医疗,也就是更高的投入产出比体现在医药产业端,就是要追求更高的药品产出。现实环境下,我们国家的me-too产品太多了,大家都卷在同一个靶点或管线中。因此,在政策端要鼓励大家错位竞争,向真正的创新药倾斜。例如在医保定价时,可以根据创新程度拟定不同的支付标准,这样才会有企业选择主动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