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海南省医保局公布《海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交易采购规则》,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此前该省有关药品集中交易采购规定与此次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海南通过明确的价格形成机制(自主定价+差比价约束)、分类挂网管理(常规、集采、谈判等)和动态风险监测(黄红标警示),规范药品挂网行为,控制药品价格虚高,保障药品供应。
目前,全有已有13省发布正式药品挂网规则文件:河北、新疆、广东、贵州、安徽、青海、山西、内蒙古、甘肃、浙江、广西、辽宁、海南。除了上海尚未发通告外,其余各省均发出征求意见稿并完成了意见征求。
海南省药品挂网规则与全国挂网共识基本一致,不再赘述,请参考表格归纳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