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切哀悼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 | ||
为表达我们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中国药促会决定5月19日14时18分集合全体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宣读国务院公告,并在5月19日14时28分起,与全国人民共同默哀3分钟。 国务院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来源:秘书处 2008.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