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FDC-PharmAsia News 2013-06-04
广东省的新招标体系可能会采纳重庆的药品交易模式给医院提供一个类似于证券交易所的平台,实行在线采购药品,政府则负责监管和运营这个平台。
模仿重庆模式,广东省招标工作将每月开展一次。而且广东省在重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希望通过允许医院选择药品剂型和规格但不能选择供应商来大幅降低药价。除了“胜者全拿”的招标规则,广东省还计划采纳安徽模式中以价格为导向的招标体系,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在同一个地方投标。
彭先生说:“广东省新一届领导班子看好重庆模式的药品交易所特点以及安徽模式和福建模式的价格控制特点。但鉴于广东省的重要地位,在正式达成一致之前各方利益相关者之间肯定会有一场激烈的讨论。”
对于EDL招标,药品的价格分计90分,而质量分仅计10分。举例来说,招标过程中将只参考3项质量指标:新版GMP认证、医院覆盖情况和出厂价备案跟踪记录,而过去要参考12项质量评估指标。基药招标价也将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而不是仅限于基层医疗机构。
但彭先生指出,由于每个质量层次中投标价最低的品种将会中标,这种模式“是有技术缺陷的,在安徽模式中也被证明为不成功的。而且,将各种剂型合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不同的剂型可能有着不同的生物利用度,所以应该分开处理。”
彭先生承认药品交易所这一形式有其自身的优点,但他也指出,广东省每月招标一次的可能性不大,其原因之一是人手不足,也可能因为其“尚未充分考虑到医院采购的波动性及其可能给药品分销商造成的困难。”
彭先生总结道,其他省份不太可能完全采纳广东模式,但可能会借鉴广东模式的部分内容。
业界谴责新广东模式
从目前来看,跨国企业大多持观望态度,而国内制药企业则在想尽一切办法修改这份招标规则草案。
最强烈的反对声音来自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简称“中国药促会”)。中国药促会已向广东省政府提交了研究意见,并且抄送了国务院、卫生计生委员会(新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研究意见称,这份征求意见稿与国务院鼓励创新的精神不符(参见:中国药促会研究意见– 中文版)。
中国药促会称,以价格为导向的招标体系与国家有关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相悖,也对每月一次的招标制度、不同剂型合并以及低价药品的定义提出了批评意见。
彭先生说:“中国药促会在5月23日公布的正式意见稿中指出,广东模式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原则,比如医院不能选择其采购药品的生产厂家,而且也与国务院14号文件的精神不符,过分强调产品价格而忽略了产品质量。此外,从技术层面来讲,相比本土企业,广东模式对跨国药企更有利。”
彭先生补充道:“据推测中国药促会应该已经就广东省招标模式一事咨询过MOH和国务院医改办,了解到广东模式并未得到这两个权力机构的支持。”
据彭先生预计,“鉴于业界许多利益相关者的极力反对,广东省最终敲定其招标模式可能还需要1年多的时间。”考虑到中央政府很快就会更新国家医保目录,部分省份的非基药招标工作可能会推迟至明年;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在今年四月也已经要求所有省级政府将基药招标工作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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