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药招网飞鸟 2014-09-22
为保障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供应,9月19日新疆自治区公布2014年短缺药品目录,在全区基层和县以上公立医院执行。此次短缺药品对药品价格做了适当调整,执行期限自2014年9月18日起直至2016年6月底。目录内绝大部分企业的采购价价格得到提高,为部分企业的产品带来了利好契机。
1、价格调整情况
其中大部分药品为低价药品,价格稍有上浮,部分药品上调幅度较大。价格上调给短缺药品和部分低价药品带来了利好,部分变化较大的药品详见下表,供大家参考。
2、药品配送
此次短缺药品目录实行全区统一配送,选择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和其指定的医药商业为配送企业。各医疗机构可一个月报采购计划2次,回款期限也做了改善,要求医疗机构当月回款。回款期的缩短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配送企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