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产业资讯 政策法规 研发追踪 医改专题
“独墅湖杯”医药创新品牌评选 项目推荐截止日期延期通知及补充说明
产业资讯 中国药促会 2018-06-20 29803

由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以下称“中国药促会”)与苏州工业园区和人民网联合主办的2018年“独墅湖杯”医药创新品牌评选(以下称“品牌评选”)活动的参评项目推荐已于6月1日正式启动。

本次品牌评选活动在业界获得热烈响应。近期,品牌评选办公室不断接到一些相关机构反馈,希望延长项目推荐时间,以便给推荐人、参评机构与个人更加充足的时间准备推荐项目材料;为此,品牌评选办公室经研究决定将项目推荐工作截止日期延期至2018年7月5日,请所有推荐人及相关机构务必在7月5日下午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电子版推荐书(盖章/签字扫描版)和证明材料(复印或扫描件)发送至本次活动的申报邮箱:zgyypp@phirda.com。

 

另外,根据目前已开展参评项目咨询的共性问题,特补充以下几点说明:

1、关于创新品种的参评说明

本次品牌评选活动设置“创新品种”奖项,包括最具临床价值(上市)创新药、最具临床价值(上市)改良型新药、最具临床价值(上市)创新儿童药或罕见病药三个分类项目。参评创新品种奖项的须符合:1)企业在我国登记注册;2)满足重大临床需求且疗效突出的已上市创新药物;3)企业通过技术转让或国际合作等方式获得该产品中国所有相关权益的,亦可参评该奖项。

2、关于投资机构的参评范围说明

本次品牌评选活动新设立“中国最具活力的药物创新投资机构”奖项。根据投资机构评选管理办法规定,具有投资机构推荐权的机构为中国药促会会员单位(名录详见中国药促会官网http://www.phirda.com);被推荐投资机构不论是否对中国药促会会员单位有过投资行为,只要中国药促会会员单位愿意推荐,并且该投资机构在创新药研发领域尤其是早期研发(临床前及I期试验)阶段有过投资经历的,均可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条件下参加此次本次品牌评选活动。

3、关于推荐书填写的补充说明

1)        创新品种和人物

每个参评项目的三个推荐人签字可分别签署在三张纸上,被推荐单位法人或被推荐参评人的签字及单位盖章必须在同一张纸上。  

2)投资机构

推荐书中“资本类型”一栏的分类,可按照被推荐企业的资金来源属性填写,比如基金、银行等。

对推荐人签字的要求:不同推荐单位推荐人的签字、单位盖章可分别签署/盖章在三张纸上,同一推荐单位或被推荐单位的签字、盖章必须在同一张纸上。

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将已签字盖章的推荐书全部扫描返回至本次活动的申报邮箱。